鲁中网

鲁中网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不挂牌不得上道路行驶

来源:大众报业·鲁中网

2020-08-25 20:32:00


  大众报业·鲁中网8月25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马楠)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挂牌倒计时阶段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督促广大群众8月31日前进行免费登记挂牌,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声屏报网,“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电动车登记挂牌的意义,告知群众8月31日前登记挂牌,9月1日开始严管、严查、严处,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攻势,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支持,提高电动自行车的挂牌率,形成浓厚舆论和社会化宣传氛围。 

  不挂牌上路将受处罚 

  9月1日起,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以20元罚款。 

  办理地点较多既方便又快捷 

  为方便群众,共在全市设立1060处挂牌点,在各区县交警大队交警中队、车管所都设置固定挂牌点,在大型商场及各大路口设置流动挂牌点,同时,各区县公安分局派出所也设立固定挂牌点,为群众提供挂牌服务。还没有进行电动车登记挂牌的市民,请携带好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于8月31日前办理挂牌手续,以免影响后期的上路行驶。 

  淄博公安交警再次提示,电动自行车挂牌时间截止到8月31日,9月1日起,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鲁中网微信二维码

最新新闻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鲁中网微信(lznewscn

新闻热线0533-5355377,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