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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统一为12个档次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0-23 08:57: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0月22日讯(记者 刘文思) 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为12个档次,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和困难群体,其他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从100元到5000元不等。

  参保群众可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或按时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户。

  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淄博市:0533-12333(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张店区:2927306

  淄川区:5268096

  博山区:4196005

  临淄区:7177137

  周村区:6176187

  桓台县:8226073

  高青县:6965573

  沂源县:3227158

  高新区:2326104

  经开区:7870208

  文昌湖:60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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