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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0-12-04 14:25:5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4日讯(记者 王晓艺 见习记者 张樱子 通讯员 崔明华)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淄博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4”国家宪法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隆重宪法宣誓仪式。

仪式上,参加宣誓人员身着制服,全体起立,共同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满军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站立整齐,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后,满军局长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提出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向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要聚焦大气、水、固废、危废、土壤等污染防治领域突出问题,从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整体发力,及时解决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体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力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全员环保等各项工作,努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实生态法律支撑和保障。

满军局长表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意义重大,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任重道远,要积极行动起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全市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速崛起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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