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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严格履行工资支付制度 淄博24家企业、46名人员被通报批评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0-12-16 18:28:39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2020年度全市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16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蒋静)12月16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2020年度全市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会议对淄博市未严格履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引发多次投诉事件的24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专业(劳务)企业,以及46名项目经理和劳务带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淄博市住建局局长王瑛出席会议并讲话,淄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劳动监察处处长车新鹏通报了全市“治欠保支”工作情况并对冬季根治欠薪工作提出要求,淄博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市住建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刘超军主持会议。淄博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清欠办负责人,市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共计2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年终岁末,是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期,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各类矛盾的集中爆发期,要求系统上下、行业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躬身入局、主动作为,以有解思维破解四个“仍然”难题,切实推动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形势实现根本性转变;要明确目标任务,聚焦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这场硬仗。要求全市住建领域自现在起至春节前,坚决做到“两个清零”,要抓紧组织力量摸清底数、有的放矢,充分利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等新手段,强化与人社部门等联动处置,高度重视网络留言舆情办理,妥善处理好各类欠薪案件;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督导问责,努力开创住建领域治欠保支工作新局面。要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宣传舆论引导、严厉处置违规单位和个人,做好节前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国务院、省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

  会议还对淄博市未严格履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引发多次投诉事件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带班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淄博市碧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明耀置业有限公司、淄博中康檀林置业有限公司、淄博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恒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建设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中煤华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同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企业,因多次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造成影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不被允许在淄博市开发建设、承揽新项目。

  四川鸿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雄狮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远东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时尚米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凤凰山装饰公司、山东尚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潍坊天昊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淄博聚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专业(劳务)企业,因处置投诉不力,导致反复投诉,影响恶劣,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信用扣分,通报施工企业慎用。

  会议还通报了12名项目经理,因承揽项目存在管理不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屡次出现工资拖欠投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问题整改完毕前,暂停其在淄博市承接新项目;34名劳务带班人员,或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或不服从管理,组织、唆使农民工为解决结算纠纷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施工企业慎用。

  2021年春节过后,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讨薪,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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