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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交警为群众办实事不畏小 求实效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4-12 17:48:43


  3月4日,全省首个中队层级的“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室”在凤凰中队正式开班,使AB类驾驶人就近参加学习成为可能。

  3月29日,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正式入住临淄大队事故处理科,至此,“警、检、法、司、医、保”精准合作全面铺开,原先需要处理几个月的案子最快一周便可完成。

  4月1日,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正式在辛店交通管理服务站开办,让群众享受到了在办理车辆检验业务时顺便处理交通违法的一条龙服务。

  ……

  这是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我为群众办实事”不畏小,求实效的一个缩影。作为接触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基层的单元,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想什么?”、“群众怎么想?”、“群众需要什么?”、“怎样为群众多干点什么?”开展工作,从解决群众的小期盼、小需求、小不便入手,从转变已经习惯成自然了的思维定式开始,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细节改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用许许多多看似流水账式的小做法,支撑起了一盘“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大棋。

  办实事 不畏小

  一个现在看来是“全省第一个中队层级学习教育室”的凤凰中队“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室”,其实是源于一瞬间地“怎样才能让驾驶人学习更方便一些?”的朴素的小想法,是无心插柳的结果。过去临淄区的AB类驾驶人审验学习教育只能集中在车管分所办理,一方面由于受学习教育场地的限制,有的驾驶人无法实现在自己方便的时间预约学习,影响正常的出行安排,另一方面,乡镇驾驶人路途远饱受奔波之苦。临淄大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把增加站点方便群众,变“驾驶人等待预约学习教育时间”为“学习教育室开门等待驾驶人”,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的重要内容,克服困难,投资购进配套设备,建设了学习教育室,实现了乡镇驾驶人学习教育就近办理。

  一个现在看来是走在了全省最前列的集“警、检、法、司、医、保”于一体的临淄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也是源于最初“怎样方便群众处理事故?”、“怎样让群众更方便?”这样最朴素的小想法,为了圆群众这个小方便、小期盼,临淄交警走过了“警保”、“警保医”、“警保医司”、“警保医法司”,最终实现了员额检察官入驻临淄交警事故处理科,“警检法司医保”全方位合作,多部门合署办公,形成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侦破、起诉、审判、理赔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圆了临淄交警“让群众少跑腿”的小梦想。

  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入驻辛店交通管理服务站,这么一条看似不起眼的便民小举措实施的背后,反映出的却是临淄交警打破传统思维定式,转变工作态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再次升华。按照传统观念,立足本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让群众提出意见,就算是履职尽责,就算是让群众满意。但临淄交警把“怎样让群众更方便?”、“怎样让群众更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先是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入驻临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在办事之余处理交通违法业务,后不断探索完善服务功能,成立“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扩展受理通行证、非现场执法快速办等业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群众的赞誉面前,临淄交警更多的是反思:只是跳出了交警的小圈子,在自己的地盘之外首开这么个服务窗口,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做了一点点应该做的工作,却赢得群众这么大的反响,说明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开弓没有回头箭,要坚定不移地持续走下去。一个“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只是解决了一般群众的办事需求,那些开大货车受禁区限制无法进城的驾驶人怎么办?那些好不容易车辆检验完毕却发现有交通违法未处理,无法正常签章的驾驶人怎么办?是让他们打着出租车东奔西走到处找交警处理窗口,还是主动克服困难增设更接地气更靠近驾驶人的处理窗口等着为驾驶人服务?当“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坚定了,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这只是临淄交警办实事不畏小的一些案例,如果您觉得不够小,还有这些:车管所设立一站式查验通道,交通安全劝导站兼做环卫工人休憩站,一路口一策打通交通微循环,牛山路山王路口停车线后移三十米,部分路段交通护栏撤并和调整设置双随机调头……

  做实事 求实效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个良心活,做起来不难,但要真正做好却难上加难,最难的不是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而是占人口绝大多数和交通事故受伤害人数绝大多数的最基层农村农民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临淄交警认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首先得为广大的基层农村农民办实事,一场侧重农村农民,兼顾城区居民的交通管理系统大工程“一镇(办)一专班,一村(居)一协管”工作在临淄全面铺开,成了“政府工程”、“全民工程”、“实事工程”、“民心工程”。

  “一镇(办)一专班,一村(居)一协管”是通过“1+12+N”的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的管理模式,“1”是指临淄区综合治理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12”是指12个镇办的交通安全专班,“N”是指439个村居的交通安全协管员、 92家运输企业安全员、67所学校的安全助理和助学辅警、3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共同组成的基层基础力量。这项工作直接关注和对标交通事故易发、易受伤害群体,交警主动靠前一步担当作为,派出交警中队负责人、事故处理民警、大队机关民警各1人,下沉到各镇办,与镇办分管交通安全的领导和交通安全管理员共同组成5人专班,专门负责镇办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督导工作,具体帮助、指导、检查每个村居固定的一名交通安全协管员,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员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员以及每校的一辅警开展常态化、多形式、宽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与以往开展的管理模式不同的是,这种“二名镇办管理员+三名民警+若干基层协管员”组成的新的“2+3+N”管理模式,突出和加强了交警在基层镇办、村居、运输企业、学校工作中的主导力量, 让专业的人去干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引领着、指导着、督促着去干好确保交通安全的事,这种担当改变了以往只有框架结构没有实质行动、空洞宣讲没有新鲜内容的被动局面,而这种改变是靠专班督促基层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七个一”来实现的,即: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一次交通违法清零、一次驾驶人隐患清零、一次车辆隐患清零、一次事故分析研判、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为了保证“七个一”真正落实落地,临淄交警派出民警与单位结对子挂包,一项内容一项内容地查台账对照片看签字。对于村居、学校、运输企业来讲,二三个月执行下来后,习惯变成了自然,被动变成了主动,主体责任意识打造完成。客观地说,“一镇(办)一专班,一村(居)一协管”作为基层交通安全管理的总抓手,真正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打通了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末梢神经”,织密了管理网络,是临淄交警为人民群众办的大实事。

  驻点监管 实不实 回头看

  一项没有考核、没有检查验收、没有好坏区别、没有回头看的制度措施,不是一个好措施,“一镇(办)一专班,一村(居)一协管”、“七个一”也不例外。近日,临淄交警结合上级深化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实施了交通管理驻点监管,派出专门警力到凤凰、敬仲两个乡镇进行驻点,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做好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落地。

  从4月7日朱台镇第二季度专班会上了解到,该镇第一季度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从凤凰镇专班暨驻点监管工作会上了解到,专班微信工作群已经架起了乡镇党委政府、交警部门、各阶层协管与最基层村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把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的触角遍布农村的各个角落;齐都专班网格员、协管员、劝导员共同发力,把专班打造成了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重视交通安全、人人传播交通安全的大家庭;齐陵专班结合辖区特点,关注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绝对安全,万无一失;敬仲专班把近期市民反映的鑫泰石化北门路段违停存在安全隐患的舆情搬上了第二季度专班暨驻点工作调度推进会,直面问题,坦诚布公地公开探讨,提出企业担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努力寻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方案;从稷下街道专班会上了解到,涉及人身安全的“一盔一带”,涉及农村公路平交路口的”千灯万带”,涉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移动加油站”查处等问题都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枝一叶总关情,最是小事显担当”,临淄交警所做一些诸如此类的看似微不足道的点点滴滴小事,正在变成一件件惠及最基层百姓的实事、好事、大好事。

  (通讯员 刘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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