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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王立明上线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4-29 09:14:30


  淄川区市民反映:将军路颐泽金街拆广告牌整治,并不杂乱的广告牌被拆,认为搞一刀切拆除广告牌不合理,要求处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在按路段、区域逐步开展综合整治,来电人反映的将军路颐泽金街路段还未进行立面整治,待整治时将对该路段广告牌设置标准、艺术性等进行整体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评估情况确定该路段广告牌处置意见。

  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中心广场的绿地过于单调,建议在绿地内放置造型各异的铜色人物塑像,丰富形象。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开展包括道路增花添彩、主干道十字路口提升、建设社区(街头)游园、完善城市带状公园绿地、补植增绿等五项行动,主要集中在街头游园和社区游园建设方面。待淄博中心广场列入提升改造计划后,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将积极开展民意调查,结合来电人的建议及广场规划、设计理念,组织实施。

  张店区市民反映:莲池利群购物广场沿街商铺门前有人搭建棚子,阻挡其店铺正常经营,要求处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该处棚子由吾行养车(蜗牛店)私自搭建,属于违法建设,张店区科苑中队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5月5日前恢复原貌。

  周村区市民反映:齐鲁医药学院北门附近每天中午12点至晚上10点有大量摊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使用液化气罐加工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要求尽快清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周村区北郊镇中队,对违章占道业户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对该处临时摊点予以取缔。下一步,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北郊镇政府加大市容管理力度,实行错时管理模式。

  桓台县市民反映:工业街与兴桓路路口西200米左右路北889音乐烤吧占道经营,在门前非机动车道上设置减速带,影响通行,要求查处。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经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工业街889音乐烤吧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该处门前非机动车道上安装的两处减速带已于4月23日拆除。

  张店区市民反映:和平路157号院九冶公司门口有三四个公共停车位长期被修自行车的商贩占用,要求清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张店区马尚中队执法人员对商贩放置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对商贩三轮车划定地点停放,要求商贩在棚内维修,及时清理门前卫生,避免出现脏乱差现象。

  张店区市民反映:西五路附近中润大道以北的饭店下午5点以后店外摆摊,城管部门不允许,对中润大道以南的饭店店外摆摊不制止,认为不合理,要求统一执法。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经张店区和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到中润大道、西五路南北两侧调查核实,此处并无饭店及其他店铺,不存在饭店外摆摊问题。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应急管理局均认真执行市容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存在执法不统一的问题。

  张店区市民反映:科苑街道办道庄小区步行街中间搭建的铁皮屋商铺前期拆除,现又重建,要求拆除。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张店区科苑街道办已会同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步行街北段进行了现场调研,正进行论证,预计4月30日作出具体处理结论。

  桓台县市民反映:鸿嘉星城小区北门每天商贩占道经营,要求尽快清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经调查,鸿嘉星城小区居民现有两万人左右,附近还有多个小区,周边无大型商场和农贸市场,居民购买需求量大。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此路段临时设置便民市场,约有摊位40个,大多为周边小区和村庄居民,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各商贩紧靠道路两侧进行经营、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禁止出现油烟扰民现象。同时,正积极协调镇、村寻找合适场地进行合理安置。

  周村区市民反映:荣和南生活区南侧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周村区执法人员已于4月23日对建设单位淄博市周村区第一中学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于4月25日对该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改正超时施工行为。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后续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限要求施工。

  张店区市民反映:彩世界广场楼顶排风机作业,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经查,来电人反映的是张店区彩世界广场四层餐饮区轩俞餐饮经营部的问题,该店排风设备已加盖隔音房,排风管已加装隔音棉。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苑中队责令该店强化管理,规范使用并及时维护相关设备。

  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绿源生鲜超市(在橡树玫瑰城北门、鸿嘉星城北门、少海花园北门均有店铺)的店主,多次向城管反映金洲花园北门外商贩占道经营问题,至今未解决。城管人员每天上午到其店铺执法检查,要求其必须上午8点之前卸完货,影响其正常经营。城管不允许其在少海花园北门的店铺台阶上放筐子,其认为城管存在打击报复,要求调查处理。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一是关于金洲花园北门占道经营问题。金洲花园北门路段因紧邻桓台县城南学校和橡树玫瑰城、金洲花园住宅小区,人、车流量和居民日常购物需求较大,该路段周边配套设施极度缺乏,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金洲花园北门东侧绿化带进行了硬化,设置了一处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的临时摊点安置区,可容纳商贩50余家;其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现违法占道经营、乱摆摊点问题及时处置。二是关于来电人认为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问题。近期,桓台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每天巡查时均会劝导其在卸完货之后将商品搬至店内经营,不允许店外经营。三是来电人反映城管不允许其在少海花园北门的店铺台阶上放筐子,其认为是打击报复。实际情况为未经批准严禁店外经营和店外摆放,不存在打击报复的情况。

  淄川区市民反映:锋泰公园里小区20号楼1楼有业主占用绿化带搭建阳光房,要求拆除。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反馈:3月19日,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对违规建设阳光房业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对其做完询问笔录。4月12日,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对后来社区锋泰公园里20号楼违法建设的业主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享有六十日的行政复议和六个月行政诉讼权利,期满后拒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见习记者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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