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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发布重点行业疫情防控通告 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8-09 08:37:3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8月7日讯(记者 刘文思)8月6日,淄博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做好重点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严防严控新冠病毒输入传播风险,全面做好重点行业经营者疫情防控工作。记者梳理看到,《通告》涉及药店、餐饮等方方面面,作出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细化要求。

  《通告》明确,批发、农贸市场方面,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

  药店方面,对进店顾客必须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销售退热类、止咳类、抗菌类、抗病毒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使用“一店一码”上报。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必须劝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做好信息登记。

  餐饮服务单位方面,对进店顾客必须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一并检查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劝导其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接种。倡导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公筷制、分餐制,非接触式点餐和结账。大型宴会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重点人群监管,对活动参加人员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和信息登记,严查通行码和健康码。对不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疫情重点地区入淄返淄人员,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发热(≥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严禁参加婚丧嫁娶等宴会活动。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方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将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在系统内更新;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不得与其他冷链食品混放储存和销售。销售单位要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方面,提前24小时报备。凡区内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于货物到达目的地前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系统”报备,上传集装箱消毒证明和货物外包装消毒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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