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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吕红星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商场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有关部门已要求限期改正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8-05 08:59:36


  高新区市民反映:万杰路寿山棕榈泉小区东侧和北侧靠近鲁泰大道空地内各有一处深坑,因临近汛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尽快回填。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高新区建设局质安站工作人员于7月28日联合四宝山街道及开发商到项目所在社区现场核实情况。经查,该深坑所在地为寿山棕榈泉二期项目,开发商为淄博世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防止积水产生安全问题,世茂房地产公司已对深坑涉及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核算,在基坑西侧设置了支护桩进行边坡支护,按汛期专项方案现场设置挡水墙、坑底设置集水坑、设置多台排水泵、设置水位控制器等措施,并对基坑周围设置封闭围挡,防止外来人员靠近。由于后期此处将继续开发建设,目前无需将基坑回填。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为金都花园小区29号楼4单元101室住户,其对门业主经常将私家车停放在其车库门前影响其车辆进出,要求物业协调处理;因车库问题其与对门产生纠纷,4月19日其进户门被砸坏,7月10日其储藏室门及门锁被破坏,7月12日车库卷帘门门框、车库屋顶被人为砸坏,向石桥派出所报警不予处理;其楼前监控出现故障,要求尽快维修或更换新监控设备。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四宝山街道、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1.关于双方停车纠纷问题,社区及物业已进行协调,目前102业主已不在101业主车库门前停放车辆,经与投诉人确认,102业主已有一周未在其门前停放车辆。如发现102业主在其车库门前停车,来电人可联系居委会及物业处理,联系电话:0533-3917926。

  2.关于楼前监控故障,经核实,之前物业更换了监控探头,发现监控损坏非探头原因,应为线路原因,物业已聘请专业人员对监控线路进行检测,因监控两端(监控室及监控探头)分别在小区最北侧及最南侧,长度超过1000米,预计8月25日之前将监控维修好。

  3.关于其进户门、储藏室门、车库卷帘门被破坏问题,来电人反映向石桥派出所报警不予处理的问题不属实。来电人报警后,民警均记录材料,拍照固定现场情况,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如果案件有新的进展将及时通知来电人。


  高新区市民反映:赵王路整个路段共享单车已于半月前全部清理,导致市民出行不便,建议该路段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进行详细解释。为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秩序,全市开展了共享单车秩序整治行动,对停车点位重新进行规划,一些影响交通安全、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停车点位予以取消。赵王路人行道最宽处的宽度在2米左右,不满足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条件。同时,由于单车公司人员不足、运维成本高等因素,目前共享单车公司将其运营区域缩减至中心城区以内。赵王路附近的共享单车停放点在柳泉路跨济青高速桥下、民祥路亚运村北门。目前,综合执法局已要求共享单车公司加强宣传,提前告知市民车位停车地点变更信息,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最大程度减小对市民正常出行的影响。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中埠镇中埠村村民,其房屋后1米左右有一菜园将下水道口堵塞,导致其房屋墙面被浸泡,要求处理。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中埠镇立即派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沟通并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来电人反映的是其朋友郭某的房屋,并不是来电人的房屋。经查看郭某房屋后为村内一处硬化停车场,停车场与郭某的房屋之间有一“下水道”(实际为一小段未硬化土地),郭某的房屋后墙根处也已经硬化。其反映的“菜园”实为其邻居在停车场沿边栽种的向日葵和葱,与其墙面并没有接触。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下水道口堵塞情况,也未发现墙面浸泡现象。目前村委会做通其邻居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对“菜园”进行了清理,随后将对此处公共用地进行平整硬化,预计于2021年8月10日前硬化完毕。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华侨城小区11组团2号楼803室居民,其房屋外墙雨后渗水,物业已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但一直未予维修,要求协调尽快维修。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四宝山街道高度重视,经华侨城社区调查核实,前期物业公司已根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组织11组团2号楼全体业主签字后,向房管部门申请维修基金,但因施工单位突然违约,将此工程放弃,导致前期部分手续作废,造成该业主家中漏水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经过四宝山街道、社区协调,现物业公司已按流程重新确定施工单位,并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维修,目前已维修完毕。


  高新区市民反映:高新区柳泉路348号金信银都花园沿街商业房甲一号203室淄博晟腾中小企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宣称集资1万元每月可返还1000元,要求核实是否合法。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财金局、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1.2021年7月29日上午,科技园派出所民警前往该公司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公司名称为淄博晟腾有限公司,前期主营业务为金融投资,主要为有投资业务需求的人提供介绍咨询,性质类似于中介,目前该资质已被省金融办收回,不再经营该业务,现主要业务范围是为前期经营的客户进行售后服务和客户维系。民警询问公司工作人员后核实:不存在投资一万元每月可返还1000元的情况。

  2.高新区财金局已约谈企业负责人,该公司不可集资,如果来电人确有相关证据,例如签订的合同、企业提供的宣传材料等,可提供给高新区财政金融局703室。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于2020年7月8日在政通路151号星奥少儿运动馆交纳6000元培训打篮球,因疫情原因一直未开课,与该培训学校协商退费未果,要求协调退费。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与被诉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劝诫其综合考虑疫情、社会影响和长远效益,注意长远口碑的树立,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商家已于8月2日为其办理了退费,来电人表示满意。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爱人苏某喜2020年4月份失业,2020年4月份入职青龙山路崇正盛达木门有限公司,公司不缴纳保险,2020年12月23日离职。2020年8月份开始领取失业金,应发10个月,2021年4月份发现失业金停发,高新区人社局告知其爱人2020年10月份在江苏有工作并缴纳保险,但实际其爱人未出过淄博市,后经调查是崇正盛达木门有限公司将其爱人的身份证号码给了江苏的公司并缴纳了保险,要求崇正盛达木门有限公司承担期间损失的费用。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人社部门立即联系来电人详细了解情况,并与山东崇正盛达家居有限公司核实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来电人爱人苏某喜、山东崇正盛达家居有限公司已于7月30日下午就来电人反映的问题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双方约定该公司于8月6日前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苏某喜补偿款16240元,该笔款项支付完成后,双方再无任何争议和纠纷,来电人作为证人于7月30日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恒大林溪郡小区9号楼103户业主,购买房屋时面积为138平方米,实测房屋面积为133平方米,开发商应退还其47000元面积差费用,但至今未退款,要求尽快退还。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高新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立即进行了详细调查:该客户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其于2021年7月1日办理交房,合同预售面积为138.63㎡,实测面积为133.46㎡,根据合同约定,需要退回业主面积差款47601元。目前该业主面积差款流程已提交集团审核,因涉及人员较多,流程较为繁琐,一般退款周期为六个月左右,现开发商充分考虑业主诉求,为其加急催办,预计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该户面积差款退还。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创业火炬花园小区18楼居民,居然之家商场空调外机噪音扰民严重;该商场每天早上装卸货物扰民,要求查处。

  高新区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经济发展局、四宝山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   1.关于空调外机噪音扰民问题,四宝山街道执法人员会同检测站人员对居然之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在开启4组空调设备的情况下,噪声排放值63分贝左右(超出标准约3分贝)。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居然之家立即进行整改,有关业户目前仍未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已收集现场证据将于8月6日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业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如业户拒不整改,将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处罚。

  2.关于商场装卸货物扰民问题,经济发展局立即与居然之家商场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商场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近期并无早上过早装卸货物的情况。下一步商场将继续加大对早间装卸货物的监控管理,避免此问题发生。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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