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10-27 09:16:39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0月26日讯(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10月26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10月19日淄博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海澎上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问题给出回复。
高新区市民反映:其2021年在华侨城平安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银行未告知其更改了投资范围,造成其收益损失,多次与银行协商不予处理,要求补偿收益损失。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经核查,2021年11月23日信托计划管理机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在诉求人投资的信托计划底层资产“鹏华基金鹏诚债券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资范围前,已在平安银行官网发布公告,并短信告知投资者:委托人信托计划将增加期货投资,设定2021年11月30日为信托计划临时开放日,若委托人不认可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调整,允许委托人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9点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3点期间赎回产品,逾期视为同意调整。
张店区市民反映:2019年购买平安保险时,保险公司未告知包含附加险,在其知晓后,公司告知附加险隶属主险无法取消,今年咨询95511得知附加险可以随时取消,要求退还2019年至今附加险保费。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经核查,诉求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材料,淄博银保监分局本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督促平安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积极与投诉人沟通,最终与投诉人达成一致意见。
张店区市民反映:其10月10日告知太平保险公司不再续保,10月18日太平保险仍扣其保费,要求退还扣费。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诉求人反映保单承保机构为太平人寿杭州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没有处理权限。淄博银保监分局本着接诉即办原则,督促太平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将此投诉转至太平人寿杭州中心支公司处理,现太平人寿杭州中心支公司已退还相关扣费。
经开区市民咨询:家中老人常年卧床,一直由其代办银行业务,现银行卡丢失,咨询补办流程。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目前,淄博市各银行机构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特殊人群开通了上门服务绿色通道,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不能活动、行动不便但是意识清醒的客户,银行工作人员在完成上门见证后,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业务。建议诉求人到银行卡开户行预约上门服务。
高新区市民咨询:其朋友母亲突然去世,家人不知道银行卡密码,如何取出银行卡余额。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根据银保监会、人民银行2021年1月出台的《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于已故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进行提取。提取时,提供死亡证明、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件,直接到银行柜台办理取款即可。
张店区市民咨询:其长期在淄博工作,但在外地参保,2022年“淄博齐惠保”可否购买。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今年齐惠保新增了“淄博新市民”投保业务。“淄博新市民”是指在淄博市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淄博市长期工作并获得淄博市居住证的在职职工(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以及在淄博市外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淄博市就读的学生。
张店区市民反映:张店一银行某员工违规多次对外担保,要求进行查处。
淄博银保监分局答复:目前诉求人就该事项已到淄博银保监分局进行举报,淄博银保监分局将按照举报流程进行受理和调查,调查结果会在6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诉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