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02-25 12:07:00
“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药类、研究实验等建设项目,提供提前介入、技术指导、帮办代办服务,对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这是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出的新举措。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山东省各级生态环境系统不断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对疫情防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确保疫情医疗及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尽快顺利实现建设生产。
济南:推行“不见面审批”和“零接触”踏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对属于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其应对疫情临时应急病房类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此类项目仍需继续使用的,再按规定补办。
对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机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部分项目按规定实行登记表备案。
对医院、污水集中处理等保障疫情类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无需办理固废验收手续,投用情况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通知规定,济南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采取网上申请办理、双向免费邮寄等工作方式,鼓励微信办理、APP办理等创新方式,打造“不见面审批”畅通通道。对技术审查的项目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查,采用视频录像、现场照片等“零接触”方式进行现场踏勘。
在主动服务、提速审批的同时,通知也强调,要严把审批质量关,认真落实法定审核程序,指导建设单位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淄博:实施应急响应豁免制度
2月4日,淄博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上相关配套企业、民生领域重点企业,实施应急响应豁免制度。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上相关配套企业、民生领域重点企业,比如涉及疫情防控的药品和医用品生产企业,纳入保障类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临时豁免,不参与疫情期间的应急响应。
对提出豁免申请的相关生产企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把关,及时办理,确保相关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切实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共克疫情,全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坚决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
泰安:特事特办保障项目落地提速
为加快重点医疗项目落地,争分夺秒抗击疫情,2月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专班会同有关专家,对市立医院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指导,对验收手续和有关医疗设施的环评手续实行了豁免办理。
针对目前全市复工企业有关生态环境诉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专门成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及相关许可事项工作专班,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根据需要建立项目清单,主动靠上服务,提前介入,开通“绿色通道”,从项目前期准备到落地运行,全程参与、主动谋划、配合服务,指导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分局坚持特事特办,对各地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临时性的可以豁免环评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泰安市还成立了专家帮扶团队,积极运用好专业技术团队和专家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工作,切实保障项目落地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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