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3 17:17:0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琦
“民间调解势在必行,巡回法庭进村便民服务大势所趋。”在“E+巡回法庭”入驻杏元子村后,村委书记、周村法院退休老庭长董锋感叹道。
在杏元子村,有一位特殊的村书记,他既是杏元子村的村书记,又是周村区法院退休的老庭长,还是杏元子村“E+巡回法庭”的特邀调解员。董锋书记是从杏元子村走出去的大学生,自1992年就进入周村区法院从事经济审判工作,先后在周村区法院萌水法庭、城郊法庭担任过长达八年的法庭庭长职务。2017年7月从周村区法院退休,2020年8月组织上动员选派他回到阔别三十多年故乡,杏元子村担任支部书记。
杏元子村曾是远近闻名的孝贤村,近些年因为棚改拆迁等各种原因,加上村两委换届频繁,村里各类矛盾纠纷十分尖锐。临危受命的董锋书记,与南营法庭协调对接,将周村法院“E+巡回法庭”引入杏元子村,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真正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为了顺利开展工作,董锋书记挨户拜访,请出了村里8位处事公正、有威信的德高望重的老乡贤,在村里成立“参事委员会”,利用他们在村民中的威信、影响力和家族人脉,成为联系村民、化解纠纷的桥梁纽带。
今年换届选举结束后,董书记利用法律知识和业务功底,在“E+巡回法庭”法官的指导下,逐条逐句的修改制定了“村规”10条,并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真正实现法治下的自治、德治,推动形成合理有序、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风尚。
现在杏元子村里的矛盾纠纷,村民首先就是找董锋书记来寻求解决,董锋书记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以及乡贤们的威信和影响力参与调解化解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可能引起诉讼的纠纷,可以通过“E+巡回法庭”视频连线值班法官进行现场调解或在线指导。这样一来大部分纠纷,尤其是家事纠纷都会在村里调解化解,大大减少诉讼案件的产生,真正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成为现实。
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法庭法官则可携带巡回智慧设备,把“E+巡回法庭”变成随时随地可移动的智慧法庭,直接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群众身边,实现巡回审判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和全流程网上办案常态化,真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庭E+”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E+巡回法庭”是淄博法院立足新时代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一大创新,现已在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重点产业园区等设立“E+巡回法庭”平台83个,配备移动便携、内外网联、电子签章的智慧审判设备。“E”表示巡回法庭是依托互联网构建的,不占用人员和大量物质资源。“+”体现了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责任法官与兼职便民联络员互联,建立常态化走访、全方位代办、例会式研判、信息化管理“四项机制”。在不增编不盖房的情况下,做到“三必联、六巡回”:偏远山区农村党组织必联、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必联、矛盾易发多发行业组织必联,提供“日常联络、诉讼代办、预警联动、指导民调、完善民约、法治宣传”六项巡回服务,真正让马锡五“携卷下乡、就地办案”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新活力。通过这一平台,巡回审判触角得以渗透到基层解纷全领域,真正做到“群众哪里有解纷需要,巡回法官就出现在哪里”。
周村法院在原有“微法庭”的基础上,继续提升理念境界,高点定位、高位谋划,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投入,在永安街街道、杏园子村、总工会等设立“E+巡回法庭”,强化硬件和物质装备配套,提升信息化科技支撑,实现“全要素”职能配置,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一体解纷体系,致力打造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多点智慧巡回法庭”。
贯通“双四模式”,切实打造基层社会治理闭环
依托“法庭E+”平台,与技术公司协调对接,解决远程签章问题,把“微法庭”变成随时随地可移动的智慧法庭,实现巡回审判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和全流程网上办案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63次。在10个镇办、238个村居、15个行业组织逐步推广设立“微法庭”。推行“一镇街一法官”“一村居一站点”“一案一群聊”等服务模式,通过综治中心实现纠纷集中整合、精准分流,确保大部分纠纷由镇办村居、行业组织等调处在诉前,化解在当地。成立微法庭服务总站,负责协调联动、日常对接、信息汇总、反馈督办等工作;4个民事速裁团队分片对接镇办村居,并与司法、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动,建立联动工作群,协调指导矛盾化解工作,全面构建“网格排解、村居自解、部门联解、法院调解”四级联调解纷模式。微法庭对输入案件可以就地解纷、接受指导、诉讼代办,对诉讼案件可以输出委托调解、协助送达、网上办案,真正实现诉调双向贯通。共指导调解156次,委托调解和送达289次,化解信访案件7件。
发挥“五微六治”作用,有效培育社会治理自愈能力
一是强化前端治理,接种“纠纷疫苗”。建立“法律进千企”微信群,在区不锈钢协会设立助企服务站,开展庭审直播到村17次、以案说法下乡49次,举办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专项活动21次,通过关口前移、类案指导,避免了546起物业纠纷、拆迁纠纷、行业纠纷进入诉讼,有效促进涉众、潜在类案纠纷在诉外化解。二是完善乡规民约,形成“防御屏障”。积极参与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基层社会规范12次,提出司法建议8个,努力实现基层自治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相结合,推动形成合理有序、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风尚。三是深化基层共治,增强“自我抗体”。通过法官与调解人员的日常联络、指导民调、技能培训等,助力引导一批乡村自治、践行德治、推动法治的“带头人”,最终实现多点共治、以点带面,持续优化综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