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3 17:17:0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琦
黄河流经高青47公里,从流程看虽不长,却孕育了高青文化,关系着高青的永续发展,为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讲好高青黄河故事,高青县人民法院秉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着力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立足审判职能,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化审理
在离黄河不远处,有一个法庭,一群人在默默守护着黄河生态。为更好地推动生态淄博建设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该院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选配了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加入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在繁忙的工作中,他们总是会抽出时间去黄河边走一走,把黄河生态保护时刻放在心间;在紧张的节奏里,他们总是会定期组织学习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在黄河禁渔期内,淄博市水产处、高青县渔政执法人员及高青县公安局民警黄河禁渔期联合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两名非法捕鱼者,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出击,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对两名被告人破坏黄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高青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表示,“我们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开展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辖区范围内有关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专业负责强化黄河、温泉、湿地等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通力协作,推动形成黄河生态保护联动机制
黄河九十九道弯之一的“安澜湾”坐卧在常家镇刘春村的北面,为了实现“惩治、教育、修复”于一体,零距离护航黄河生态保护,两级法院积极加强黄河生态保护的上下联动,在黄河高青段刘春家险工处成立淄博中院黄河巡回法庭、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淄博基地、高青县人民法院黄河法官工作室,实现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的新格局。
凝聚大保护合力,高青县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外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的衔接,与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作,着力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增强打击违法行为和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合力。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推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共识,推进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服务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延伸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普法宣传
为彻底改变黄河滩区落后面貌,彻底解决滩区群众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启动黄河滩区迁建工程,努力让黄河成为泽被人民的幸福河。
自山东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启动后,淄博市工作主要在高青县,共涉及常家、木里、黑里寨3个镇17个村1443户5275人。为顺利完成外迁安置工作,高青法院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综合运用专题辅导、普法宣传、诉前调解、审前和解等形式,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稳妥做好各方当事人工作,妥善化解了一批因迁建后补偿款和楼房分配、滩区土地租赁等矛盾引起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有力保障了黄河流域国家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该院始终贯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理念,推进诉源治理,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高效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司法宣传、案例普法、巡回审判等形式,推动形成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的工作新格局。今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现场咨询、知识讲座等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
高青县法院经常组织党员干警到淄博黄河党性体检中心和普法基地进行参观学习,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与我们同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志愿服务、“游家乡美景,看发展变化”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在生活和工作中将继续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用实际行动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高青县法院将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