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8年环境质量概要

来源:大众网

2019-06-06 10:09:00


  一、综述 

  综观2018年滨州市环境监测数据,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特征表现为:

  1.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滨州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174天,占全年的47.7%。其中国控监测点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172天。

  2.滨州市城区全年无酸雨,降水质量较好。

  3.全市省控以上11条河流的16个断面中有13个断面达到和好于Ⅴ类水质标准。其中6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2项主要指标与上年相比均有所改善。24个市控重点考核断面中有14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要求。与上年可比的23个断面中,有10个断面水质好转。

  4.全市13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12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

  5.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海水功能区要求。与上年相比,近岸海域水质有所好转。其中无机氮年均值下降35.2%,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下降13.1%。

  6.全市7县区昼、夜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二级以上。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阳信县、滨城区均为二级以上;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惠民县、阳信县、沾化区、无棣县均为二级以上。1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除滨城区4a类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超标外,其余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二、城市空气环境 

  (一)滨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滨州市城区设有7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98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40倍;细颗粒物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54倍;一氧化碳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浓度209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31倍。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有所下降,臭氧浓度有所升高。

  滨州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5,比上年下降了11.4%。

 

 

 

  (二)滨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滨州市城区(以省控以上监测点统计)空气质量良好天数174天(其中:优29天),占总天数的47.7%,比上年减少9天(主要是由臭氧和二氧化氮引起的污染天数增加所致);轻度污染133天,比上年增加15天;中度污染45天,比上年增加1天;重度污染以上11天,比上年减少9天。其中以国控监测点统计良好天数为172天,比上年减少13天。

 

  细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95天,占监测总天数的26.0%,比上年减少36天;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64天,占17.5%,比上年减少16天;二氧化氮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22天,占6.0%,比上年增加9天;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58天,占43.3%,比上年增加35天。

 

  (三)9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9个县(市、区)中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北海新区、沾化区、高新区、阳信县、市区、无棣县、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市。

 

  三、城市降水 

  滨州市共采集降水样品57个,降水总量为745.9毫米,未出现酸雨。降水pH值范围为6.25~7.27,电导率范围为0.40~58.0毫西门子/厘米,电导率年均值为5.52毫西门子/厘米。

  降水中阴离子含量依次是硫酸根>硝酸根 >氯离子>氟离子,硫氧化物仍然是我市降水酸化的主要因素;降水中阳离子含量依次是铵离子>钙离子>钠离子>钾离子>镁离子。

  与上年相比,滨州市年降水量增加了44.0%,电导率年均值增加了12.6%。

  四、地表水环境 

  (一)全市河流水质概况 

  全市11条河流16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总断面数的 12.5%;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31.3%;Ⅴ类水质断面6个,占37.5%;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18.8%。与上年相比,Ⅱ类断面比例降低1.8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降低16.4个百分点,Ⅴ类断面比例升高18.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升高4.5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二)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1.海河流域 

  海河流域7条河流9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总断面数的22.2%;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33.3%;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3.3%;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1.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Ⅳ类断面比例降低11.1个百分点,Ⅴ类断面比例升高11.1个百分点。

 

 

  2.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流域4条河流7个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小清河流域断面总数的28.6%;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42.9%;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8.6%。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Ⅳ类断面比例下降26.0个百分点,Ⅴ类断面比例升高24.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降低1.3个百分点。

 

 

  (三)重点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 

  全市6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考核断面数的33.3%;Ⅴ类水质断面4个,占66.7%。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值分别为25.3毫克/升和0.66毫克/升,与上年相比均有所改善。

  2.市控考核断面 

  全市小清河和海河流域24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中,有14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标准要求。与上年可比的23个断面中,有10个断面水质好转,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3.5%。

  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年均值降低的断面14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60.9%;升高的断面9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9.1%。

  与上年相比,氨氮年均值降低的断面13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6.5%;升高的断面10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3.5%。

  五、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滨州市13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有9处,分别为滨城区的东郊水库和西海水库、惠民县的孙武湖水库、阳信县的幸福水库、无棣县的三角洼水库、月湖水库和芦家河子水库、沾化区的河贵水库、思源湖,9处地表水水源地均无超标项目检出,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地下水水源地有4处,分别为邹平市自来水公司、邹平市自来水公司城南水厂、邹平市农村自来水公司和博兴县自来水厂。除博兴县自来水厂3月份因地质原因影响,氟化物出现超标,其他3处地下水水源地均无超标项目检出,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

  综上所述,滨州市13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12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六、近岸海域环境 

  滨州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海水标准,海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各监测指标按监测次数计算,非离子氨、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铜、铅、镉和砷全部符合一类海水标准;无机氮一类、二类、三类海水比例各占33.3%;溶解氧与活性磷酸盐一类海水比例均占66.7%,二类海水比例均占33.3%;pH值一类海水比例占66.7%,三类海水比例占33.3%;汞一类海水比例占33.3%,二类海水比例占66.7%。

  与上年相比,近岸海域水质有所好转。其中无机氮年均值下降35.2%,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下降13.1%。

 

  七、声环境 

  (一)道路交通噪声 

  滨州市7县(市、区)共监测有效路段157个,路段总长度283.1千米。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5.2~68.2分贝之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博兴县为二级;其余6县(市、区)均为一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7.6~59.9分贝之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滨城区为二级;其余6县(市、区)均为一级。

 

  (二)区域声环境质量 

  滨州市7县(市、区)有监测点位825个。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8.2~63.0分贝之间,其中沾化区平均等效声级为48.2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惠民县、无棣县、阳信县、滨城区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1.2、52.8、53.4、53.7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为二级。博兴县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邹平市平均等效声级为63.0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四级。

  区域声环境质量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2.8~54.7分贝之间,其中惠民县、阳信县、沾化区、无棣县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42.8、44.0、44.1、44.3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滨城区、博兴县平均等效声级为45.7、47.6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邹平市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四级。

 

  (三)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滨州市7县 (市、区)共有监测点位46个。1至4a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7.5~53.0分贝、53.1~60.4分贝、49.4~62.7分贝、50.6~68.2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36.9~44.1分贝、42.8~51.2分贝、35.0~53.0分贝、45.6~55.1分贝,除滨城区4a类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超标外,其余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