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这些问题被曝光!官方现场回复!

来源:滨州传媒网

2019-07-12 14:35:00


  7月10日晚,《问政滨州》聚焦农业农村问题。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接受问政,农民拿不到土地流转款,户口没迁出土地便被抽走,农产品源头监管不到位,惠民政策补贴发放不及时……这些倍受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领域的热点、焦点,被搬上荧屏

 

  土地有序流转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突破口和重头戏,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然而就是这突破口和重头戏,在滨州的一些农村地区却成了摆在农民面前的一道大难题。

 

  短片显示,高新区小营街道办事处坡赵村村民把土地流转出去后,每人能拿到3000多元的土地流转款。如今2019年已经过半,村民们却迟迟没有拿到2018年的土地流转款。没有经济来源,也交不上水费,村民吃水成了一件难事。随后,问政记者到土地承包商中喜园林公司调查,工作人员称,合同是与高新区签订的,是高新区不履行合同。

 

  问政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与高新区一样,在土地流转中出现问题的地方不在少数。滨城区三河湖镇河西姜村村民有两年的土地流转款没有拿到,惠民县石庙镇颜家村村民也有两年时间没收到土地流转款,今年7月30号又要到期了,他们也找过政府相关部门,却没有一个肯定的答复。

 

  不仅收不到土地流转款,对于失地农民来说,找一份稳定工作也是麻烦事。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孟家村村民表示,想办法到厂子里打工干活,现在也不好找活。

 

  土地整体流转后,种粮大户遇到不少新问题。调查拍摄显示,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一村民表示,麦子不要了,宁愿赔钱。单纯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收入并不算高,甚至不如外出打工挣得多。另外,一些种粮大户告诉记者,他们的小麦补贴还没有发下来。整建制流转中,一些道路、河湾被开发成农田,种粮大户的实际种植面积比承包亩数多出8%左右,按照现在的政策,多出来的耕地却没有种植补贴。

 

  针对短片当中出现的问题,问政现场的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农业开发合同由四方签订,企业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土地流转款,高新区为此成立了专班,积极与企业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市委农办主任张成江表示,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土地流转的监管工作,坚持依法、自由、有偿的原则;流转要规范,要签订纸质合同;规避流转的风险,先交钱后种地、缴纳保证金;加强对流转企业的监管,避免企业非农化。对于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农业农村局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引导农民外出打工、经商,增加收入,同时鼓励流转大户返聘失地农民,增加就业机会,双管齐下,促进农民增收。针对种粮大户的困惑,张成江表示,在军用土地、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的林地、路渠等种植小麦是不能领取补贴的,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知晓相关规定。还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引导他们科学种植。

 

  对于张成江的回答,现场有三位问政代表举起了不满意的牌子,一位问政代表表示,农业农村局能不能组织一些好的形式、协会,来指导农民科学选择种植作物,种什么挣钱、种什么卖不出去也不赔钱,有没有更好的选择?

  对此,张成江表示:“现在农村农业局正在研究成立沿黄生态高效农业协会,聚集全市优质品牌,通过协会向全市推介这些优质品牌,做大做强这些优质品牌的同时,带动千家万户增收致富。”

 

  众所周知,农村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但是,在滨州的一些地方,承包期内的耕地不准调整成了一纸空文。

 

  “户口本上明明7个人,怎么只分6个人的地?”在节目现场播放的短片中,惠民县淄角镇马家店村的村民韩文娥告诉记者,她二女儿出嫁后,户口还没有迁出,但是村里却把她的那份地抽走了。地被抽走后,韩文娥一直找村里协商,但是始终没有结果。直到2018年三月份,她拿到了他们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一栏显示,韩文娥的二女儿杨莹莹是承包地共有人。既然杨莹莹是承包地共有人,户口也在淄角镇马家店村,为何要把她的地抽走呢?

 

  杨莹莹这事在滨州并不是个例,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孙家庄村村民孙芳坤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2015年12月份,村里要把他的承包地收回,并重新分给其他村民。而且还在孙芳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手动做了修改,如:实测总面积8.65亩被划掉,修改为6.21亩,承包地块总数也由3块变成2块。在农户承包地空间方位示意图中,共有人姓名一栏,孙芳坤的女儿孙幸燕以及外孙黄琪宇的名字也被划掉了。

 

  孙芳坤拿出了他家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当中的一些内容作了修改。孙芳坤又拿出了2014年12月份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也有多处作了修改。

  对于这件事情,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孙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孙廉仲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数据是我改的,我不懂什么政策、法律,就是根据村里的程序给他改的。”

  无独有偶,北海新区马山子镇付台子村的一个村民也打来电话:“我们村8周岁以下的小孩,和8年以内娶入的媳妇都没有口粮地,我们家三口人,就我自己有一亩六口粮地,村委会从去年冬天就开始说分地但是直到现在也没落实。”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耕者无地的情况呢?督办员文然提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张成江,张成江回答:“滨州确实在实行三十年不动政策,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回去后我们将汇集专门力量,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改进。”

 

  特邀观察员张柱歧建议,在土地承包期三十年到期后,每个村都该留出自己的机动地,以便于人口调整时配备相应的土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着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但是,问政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内有些农产品的源头监管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近日,问政记者来到博兴县店子镇耿郭村的一户农田,看到地里种植的部分芹菜还未收割。据了解,该种植户种植了100亩左右的芹菜,当记者问到,在种植期间及收获时,是否有部门进行监测,种植户告诉记者,从没有部门来指导监管过。

 

  采访过程中多位种植户表示,种植过程中用啥药不管,也并未见农业部门来指导监管。但市场上查的严,药检、农药残留,只要你卖的时候被检测出来就卖不了,也会被退回,有关部门说不定还来找。种植户同时也反映,种植芹菜的用药成本很高。在田间,记者也发现了许多使用过的农药包装袋。

 

  蔬菜只有流通到市场上才会被监管,那么蔬菜源头是否要监管?记者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府网站查到,2018年山东省共开展了4次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要求被抽检的蔬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少于10个,种植村的散户不得少于10个,被抽检的蔬菜品种为当地主要蔬菜生产品种,监测包括不同蔬菜种类农药残留监测,不同农药检出率和超标率等。

  蔬菜从播种到生长,再到收获、流通市场,最后被端上家家户户的餐桌,整个环节都不能马虎。蔬菜种植的源头监管更是重中之重,否则,怎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短片中反映的问题,博兴县农业农村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抽查过,但没达到文件中的要求,工作中确实存在短板,将立刻整改。

 

  针对督办员文然“工作范围覆盖不够还是执行不到位”的提问,张成江表示,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也有蔬菜种植面广量大的实际困难。对于今后的工作怎么保证有效保证,每一份水果蔬菜检查,得到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张成江表示,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滨州市农业农村局的责任和义务。下一步将从两个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同发力。一方面从监管端,对农药生产经营、这些单位加强监管,保障限制性的农药不能使用到蔬菜、水果上。另一方面从生产端发力,指导好蔬菜种植业户,要科学用药。一是在农药使用的倍数上做好,另外在农药使用的间隔期上掌握好。现在农药的药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农药的浓度和间隔时间掌握不好造成的。

  蔬菜进入市场流通之前,为了不被市场监管部门退回,是由收购蔬菜的商人做检查工作。对此张成江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对这种行为将制止,他们的行为对检测带来不利的影响。下一步将通过两个方面担负起农业农村局的责任。一个方面在生产端,搞好蔬菜检测,另一方面和市场监管局联手在消费端,销售环节搞好检测工作。

 

  对于此问题回答,现场有4位问政代表举起了不满意牌子,其中一位问政代表表示,不知道怎样辨别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希望相关各部门真正做到让大家放心吃到安全食品,加强监管力度。

 

  张成江表示,从生产环节,一些园区本身有蔬菜检测设备。从消费环节,会同相关部门,把建议、意见带回去,让商场不单纯做好检测,同时要进行分门别类,把三品一标这些蔬菜分门别类的标出来,实现优质优价,实现让群众有更好的选择。

 

  种粮补贴和农业保险是国家鼓励农民种粮以及为他们提供经济利益保障的惠民政策,但是个别地方仍存在种粮补贴和农业保险不及时的现象。

 

 

  日前,问政记者先后来到滨城区秦皇台乡后杜家村、滨北街道办事处打油张村、滨北街道办事处王锢镥村,当地农民反映,如今半年过去了,2019年的小麦补贴到现在还没发下来。这每亩125元的补贴虽然不算多,但对农民来说也算是一笔收入。至于原因,他们也不清楚。当记者问到,假如说大队也给不了明确的答复怎么办,村民说,上面不给发,俺也没办法。真的是“俺也不敢说,俺也不敢问。”

 

  对此,张成江表示,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在5月15号左右会把小麦种植面积数据传送给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7月15号左右种植补贴会通过各级财政到县财政,通过农信社发放到农户手中。所以补贴发放不及时很可能是因为,种植补贴从财政到农信社发放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农业保险年年买,但是如果真受灾或者出现意外而遭到损失,究竟能不能得到保险理赔呢?据滨城区秦皇台乡后杜家村村民反映,那年他家的玉米烧了都没赔。无独有偶,滨北街道办事处打油张村村民说,去年玉米倒的也不轻,也来照相,照了相也没赔付。就不了了之了。而滨北街道办事处王锢镥村村民则反映说,大队不公示,赔多少也没数。可见,即便是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也是一笔糊涂账,村民也不知道理赔的标准。

 

  对此,张成江做出解释,农作物受灾上报后,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现场核实。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损失率低于20%,是不进行赔偿的。再一个就是,保险工作人员没能精准估量农作物受灾程度,粗略用平均值进行赔付,所以理赔标准不明确。

  同时,现场特约观察员张柱岐建议,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相关政策方针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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