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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推出便民利民十条措施

来源:大众网

2021-07-02 10:27:53


  通过“滨州交警一点通”微信小程序出示货车电子通行证,可用于路面执法检查应用场景;通过“滨州微警务”或“爱山东”APP获取电子身份证,在办理补领身份证、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时,与实体证件同等效力。

  建立旅馆多元信息化登记模式,凭电子社保卡、身份证电子凭证也能入住

  在使用实体身份证、社保卡入住的基础上,开发使用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登记,即通过申请电子社保卡、身份证电子凭证或展示电子身份证二维码,经旅馆平台扫码墩扫描后提取旅客信息录入系统,办理入住登记。

  城区非主干道路增设1万个路内停车泊位

  在城区非主干道路,增设1万个路内停车泊位。在老旧小区、学校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增设限时停车泊位,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在城区非主干道路停车需求大且具备增设条件的路段,增设路内停车泊位;逐步推广“限时免费、超时收费”措施,推行短时停放理念,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率。

  全面精简证明材料49项

  通过直接取消及信息共享、流程再造、电子“亮证”“微警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等替代方式精简证明材料49项。具体精简事项证明材料在政务服务网站、办事窗口办事指南中及时调整公布。

  车辆注册登记、出入境、户政业务推行一体化集成办理服务

  全面精简服务流程、优化办事环节,实现审批服务流水作业。车辆注册登记,实行手续审核、车辆查验、费用缴纳“一站式”办结;出入境业务办理,整合咨询、填表、材料预检等环节,实现“一体化服务”;户政业务办理实行“网上咨询、网上预审”,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能够办结的,实现“一次办好”。

  涉机动车、驾驶证等高频办理事项向派出所下放

  省外户籍迁入审批权限由县级下放至派出所;在全市派出所逐步进驻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及相关业务、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免检车检验标志申领、补换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证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以及简易程序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10月1日前,每个县级公安机关至少有一处派出所开展试点,年底前,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全部推开。

  实行轻微交通违法处理“包容”执法

  实行轻微违法警示警告教育。即时提醒高频违规行为,督促及时自行纠正;对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因对路况不熟悉,大货车进入限行区域,且无其它违法行为,首次违反禁行标志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再罚款和记分;对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粘贴保险标志的,经公安系统平台查询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现场执法检查中不扣车、不罚款;对车辆内部装饰物品轻微影响安全驾驶,未造成事故后果,能够立即纠正的,现场执法检查中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不再处罚。

  推广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在全市交警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微e赔”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资源,推进警保联动,实现简易道路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群众通过122报警的,可远程推送取证或定责;群众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的,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通过“微e赔”平台取证或上传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远程定责;群众也可运用“微e赔”自主报案小程序自行上传证据,由交警远程定责。远程定责后,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将事故责任认定书电子版推送保险公司,群众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启用110报警定位系统,报警位置准确定位

  为适应多种报警形式,准确识别报警人位置信息,提高接处警服务水平,研究开发110报警定位系统及泛互联网报警终端程序。对拨打110、122报警电话的,通过电话信息实现报警位置信息定位;互联网报警可实现图文和视频报警,并实现报警位置准确定位。

  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实行帮办代办等服务措施

  为老年人及残弱病孕等特殊群体在办事服务窗口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保留使用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收费方式或者现金支付转换手段;提供预约、上门、延时等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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