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对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2019-03-11 12:45:00


 

  3月1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部分重点路段对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我市将对无牌无证的低速三轮车、四轮车进行彻底治理。

  实施首日,以劝导为主 

  3月1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部分重点路段对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限行电动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按照要求,在7:00至19:00之间,府前街(东二路至东四路)、胶州路(北一路至运河路)、沂州路(黄河路至运河路)、济南路(西二路至西四路)、西四路(北二路至黄河路)限制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3月1日上午,记者在我市中心城部分限行路段看到,很多学校周边,仍有部分没有挂牌的电动车上路。3月4日,是辛镇赶集的日子,一些未挂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停在了路边。限行以来,交警及时出动,但均以劝导为主,没有进行处罚。

  不上牌的低速电动车很危险 

  在2018年12月,山东省政府就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山东设置三年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意见》指出,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低速电动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引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要求,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划定禁、限行区域,严查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四轮和三轮电动车。制定在用车辆处置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低速电动车为何不能开呢?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其实很多厂家生产的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样子看上去有模有样,但驾驶这样的机动车,安全难以保障,有的电动车座椅旁连个安全带都没有。低劣的配件、粗糙的加工,没有专业的检测设备,发生自燃的机率非常高。

  符合规定的电动车上新能源牌照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于国产新能源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进行标注。对于进口新能源汽车,国家质检总局将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进行标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时,将严格查验确认车辆,核对主管部门标注信息,审核相关证明凭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符合以上规定的,市民就可办理新能源号牌。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将完全按照目前机动车的管理方式接受交管部门的管理。未取得驾驶证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对新能源汽车驾驶人进行处罚。此外,新能源汽车上路过程中,也将接受现行对机动车的驾驶管理规定,严禁闯红灯、逆行等。否则将被路面执勤民警现场处罚或被电子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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