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财政局公布落实“工业强市三十条”实施细则

2015-06-12 08:53:42     来源:鲁中网

小字体大字体

 摘要:  为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 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工业强市三十条”),6月11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公布实施细则(摘要)。记者梳理发 现,市委组织部年内将完成:改革...

    为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工业强市三十条”),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财政局公布实施细则(摘要)。

    

  市委组织部  

  1、改革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开发区管理体制,推行“区辖镇”管理体制;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逐步实现“去兼职化”;对园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单独排名,并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年内完成) 

  2、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家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涉企培训办班计划和市级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培训班次审核把关和管理服务;结合培训,做好企业家素质能力的评估工作。(年内完成或长期) 

  3、提高优秀企业家政治和社会地位,在评先树优、党内表彰、推选省市党代表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适当提高优秀企业家所占比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提高优秀企业家地位系列活动,积极帮助解决困难。(长期) 

  4、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规划,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力度;组织实施“淄博英才计划”;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拓宽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渠道;定期召开优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强化人才联系服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长期) 

  5、强化对工业发展的督查考核,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淄博市工业发展考核办法》,组织抓好考核工作;调度“工业运行”指标考核情况,并纳入季度考核;将工业发展考核结果、工业运行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内完成) 

  (细则详细内容可登陆市委组织部网站阅览)   

    

  市委宣传部  

  1、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战略部署和重大意义。  

  2、充分报道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支持参与全市转型升级重大部署的举措和成效。 

  3、深入宣传我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具体举措和成效。重点宣传集中力量培育龙头企业,打造支撑区域发展的主力军;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创新发展、提高淄博工业核心竞争力;突出发展提升工业园区,加快工业集群化和集约化发展;坚持不懈扩大招商引资,培育支撑转型发展的新引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要素资源保障,优化工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4、加强对我市打造更好营商发展环境的宣传,宣传我市全力打造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三最”城市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5、市属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和时段统一开设“推动转型升级 建设工业强市”专栏;6月11日-30日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三十条”实施细则;6月30日之后,公布我市打造“三最”城市营商环境细化标准。 

    

  市财政局  

  1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企业并购重组引导基金、企业技术改造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及申请指南,按程序确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及设立方案,签署基金合作协议,完成子基金注册工作,定期进行绩效评价。(9月底完成) 

  2. 补充市级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重点做大做强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淄博鑫润担保公司,将其注册资本增加到10亿元。9月底完成) 

  3. 调度资金支持区县设立不少于1亿元的企业转贷应急资金,实行分类支持,对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按 20%的比例进行支持;对博山区、周村区、沂源县按70%的比例进行支持;对其他区县(不含高青县)按50%的比例进行支持。(收到区县设立转贷应急资金正式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市级调度资金) 

  4. 设立优势产业基地等9项专项资金,确定资金分配方式、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组织项目申报;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6月底前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收到业务主管部门分配方案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 

  5. 设立企业策划发展规划等9项财政奖补资金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申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经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补;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6月底前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收到书面证明材料和认定文件并经审核无误后, 7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 

  6. 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定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目录。每月120日不安排涉企检查。 

  7. 对常规性财政拨款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对涉及政策落实、部门会商的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细则详细内容可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阅览)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2270723,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

分享到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