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三部门公布落实“工业强市三十条”实施细则摘要 争取年内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

2015-06-19 09:38:17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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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为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工业强市三十条”),6月18日,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公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工业强市三十条”),6月18日,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公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摘要)。


    淄博市教育局

  1.实施“能工巧匠进职校”工程,支持引导中职学校聘用高水平兼职专业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7月底完成)

  2.组织实施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和省级培训工作,组织各类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和专题培训240人次以上。(8月底完成)

  3.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在全市重点建设10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年底完成)

  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每个区县重点建设1所国家中职示范校或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2017年底完成)

  5.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实施《淄博市职业教育规划(20142020年)》,加快发展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底完成)

  6.与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开展“百名劳模进职校”活动,创新中职学校德育和技能培养新路子。

  (细则详细内容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阅览)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1.对于投资建设甩挂运输场站的交通运输企业,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对投资额小于1亿元的实行比例补助,大于1亿元的实行定额补助。(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重点发展集装箱、零担、厢式等大型、专业运输车辆,限制普通中型货车的发展,争取年内完成黄标车的淘汰;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甩挂运输试点的企业,按上 级有关标准分别给予购置牵引车和挂车每台4万元和2万元的补助;对于投资购置天然气燃料等绿色运输装备的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根据运输里程和替代 燃料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把“两客一危”和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纳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企业四级动态监控,提高综合性管理服务功能。(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细则详细内容可登录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阅览)


    淄博市审计局

  1.结合工业强市部署要求,重点做好张店、周村、沂源3个区县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指导其他区县完成审计任务;每季度向市政府如实反映影响淄博市经济发展进程的重大问题。

  2.突出工业强市重大项目、任务、资金审计,“纵横”两个方向实现审计全覆盖。横向审计相关部门在资金分配上有无多头管理、多头分配、交叉重复、拨付链条长、下达滞后等问题;纵向审计沿资金走向,延伸审计到具体项目,检查揭示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3.增设贯彻执行工业强市部署审计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金分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职责履行情况审查;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审计力度,实现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4.加强金融领域专项审计调查,密切关注工业强市战略进程中各类基金、转贷应急资金等可能存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企业并购重组、资产评估、项目论证等审计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审计任务。

  (细则详细内容可登录市审计局网站阅览) 

  记者 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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