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坚持依法行政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18 10:11: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0月17日讯(记者 崔中英)今年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作用,统筹协调好全面依法县各项工作,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内容纳入到《沂源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强化督促落实。 

  对涉及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政企纠纷等重大行政决策,当好政府决策的审核员,在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为群众依法调解。

  县司法局不断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基地,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采取书面审查与听证、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集体议决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调解。

  今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42件,受理41件,结案27件,维持14件,当事人自行撤回复议申请8件,撤销4件,纠错率29%。本年度县政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案件共19件,结案12件,驳回10件,撤销1件,当事人自行撤诉1件,积极有效的用法律手段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严把合同审查关 促进诚信政府建设 

  为推动诚信政府建设,着力加强审查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力度,切实发挥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对送审的13件政府合同均通过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严格、认真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合法性,有效维护政府合法性权益,规避政府违约失信风险。 

开展集市普法。

  对于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清理规范,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消除经济发展的实质性障碍。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按上级部署,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尤其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凡涉及行政审批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做到及时除旧更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5月23日,县司法局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 

开展乡村普法。

  目前审核初步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共46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个。县级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的共计735人。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开工作,在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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