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鲁中网淄博1月3日讯(记者 张琦)3日,记者从临淄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获悉,近日,临淄区查处金山镇王寨东村破坏选举案件,三名违法人员被依法治安处罚。
2017年12月28日,王某恕(男,54岁)、王某水(男,53岁)虚构事实,商量制作了印有“韩某某挥霍和侵占公款100多万”等内容的传单,由王某恕印制150份,王某水、王某全(男,51岁)将部分传单散发至本村村民家中,以混淆视听,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秩序。临淄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王某恕、王某水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给予王某全罚款100元的处罚。
下一步,临淄区将对破坏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格执法、露头就打”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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