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8辆机动车被交警扣留 3个月不处理将予以处置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04 09:30: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3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曹利)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21日以前,文昌湖交警大队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38辆涉案车辆发布公告。请公告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证证明《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前往文昌湖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后3个月仍不末处理的,交警支队将依法对车辆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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