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司机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责任,不顾一死两伤的受害者,借着夜色逃之夭夭。经沂源交警大队民警连夜奋战,于事故发生3小时后,将肇事者成功抓获,将其绳之于法。
7月20日晚20时左右,孙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CV***M的小型轿车沿东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期间一直未开启车辆前大灯,当行至沂源县东里镇前河南村路口处时,将同方向步行的何某刮撞,后又将前方推行电动自行车的何某某撞倒,事故造成行人何某受伤,何某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何某某电动车上的孩子刘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孙某害怕自己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会加重事故责任,便不顾伤者驾车逃逸。
接警后,沂源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对现场监控一一排查、缜密分析,肇事车辆和驾驶人浮出水面。就在这时,民警接到了大队指挥中心消息,肇事者哥哥打电话投案,称肇事车辆现已停放在沂源县东里镇某加油站旁边,肇事者已回家。就在民警再次拨打其哥哥电话了解详细情况时,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民警根据通过监控排查到的肇事车辆信息,联系到了肇事驾驶人孙某,驾驶人表示现在已经回到了哥哥家,沂源县西里镇薛家峪村。
当晚11时左右,民警马不停蹄驱车赶往西里镇薛家峪村,将肇事者孙某成功抓获,孙某对自己从哥哥家喝酒吃饭后返回途中撞人的交通事故供认不讳。7月21日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送看守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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