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 晒年味 赢大奖 “镜头里的淄博年”等你来晒晒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9-01-22 09:03: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月21日讯(记者 王莉莉 韩凯) 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展示淄博文化艺术之美,呈现淄博城市发展,淄博市委宣传部定于近日组织开展“镜头里的淄博年”媒体在行动——2019新春摄影、微视频大赛活动,通过摄影、短视频表现形式,深度展示传播淄博陶瓷、琉璃、花灯、美食4个类别的亮丽城市元素。

  本次赛事限定在玉黛湖花灯展(张店区湖田街道张辛路北侧)、陶琉国艺馆(淄博新区文化中心)、中国陶瓷琉璃馆(淄博新区文化中心)、知味斋大酒店(周村区新建路)四个地点进行无命题式拍摄,参赛选手可对活动期间的人文、景色、深度各种类型进行自由取材。活动期间,本报多个平台将开设“镜头里的淄博年”专栏,展示优秀参赛作品。即日起至2月12日(正月初八),本报发起征集活动,邀请广大市民随手拍下过年期间“镜头里的淄博年”,就有机会赢得现金大奖。

  同时,本报向鲁中晨报老年记者和小记者们发出了参赛邀请。目前,本报老年记者团已经发展到了700多人,小记者团成员已达1000多人。通过本报组织的新闻、摄影课程,不少原来不会拍摄的老年记者、小记者学会了拍摄。

  本次活动征集的参评作品,请参赛选手同时发送姓名+联系方式+文字说明到本报征稿邮箱:lzcbzg@163.com。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拍摄并提交至少1组照片(10张以内)或1组短视频(1分钟以内)。组合作品可结合地拍+航拍;作品无版权争议;作品的每个镜头必须是自己独立完成拍摄;提交的作品禁用网络素材;图片分辨率不限,4M大小以上,必须清晰无噪点;照片格式不限,禁止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提交的照片须为原图大小,禁止在视频中提取照片;提交的视频需2G大小以内。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须保证上传的照片和视频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视频参赛作品所有素材均为原创。

  征稿结束后,本报将从来稿中评选出80件初评作品(含陶瓷主题图片10幅,微视频10个;琉璃主题图片10幅,微视频10个;美食主题图片10幅,微视频10个;花灯主题图片10幅,微视频10个),参与2月份由省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委会的复评,并最终角逐一二三等奖。复评奖项设置如下:

  摄影类奖项:

  一等奖:4名(陶瓷、琉璃、美食、花灯主题各1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

  二等奖:12名(陶瓷、琉璃、美食、花灯主题各3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三等奖:24名(陶瓷、琉璃、美食、花灯主题各6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微视频类奖项:

  一等奖:4名(陶瓷、琉璃、美食、花灯主题各1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

  二等奖:12名(陶瓷、琉璃、美食、花灯主题各3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三等奖:24名(陶瓷、琉璃、美食、花灯主题各6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作品拍摄及征集咨询电话:1865337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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