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天3夜追回163万 高青法院跨省执结一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案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9-01-29 16:48: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月29日讯(记者 张琦 赵新鑫 徐龙“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呀,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了,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在电话另一端,听说自己的工资款已经划拨到高青法院执行专款账户,来自四川的一位农民工同志激动地感谢道。近日,高青法院执行局干警去往河北省成功执结了一涉及115名农民工的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案,共追回工资款163万元。 

  事情追溯到2014年6月,河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三通一平及其他部分工程分包给了伍某、张某、庄某等进行施工,王某等115名农民工为具体务工人员,后工程因故停工,该公司拒绝支付任何工资款,没有拿到劳动报酬的工人多次讨薪未果,遂诉至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依法判决,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给付工人工资义务,然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19年元旦前后,115名农民工先后向高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人迅速与相关申请人取得联系,一边寻找线索,一边安抚申请人多年讨要工资失望急切的心情。鉴于临近年关,高青法院决定开启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优先予以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案可谓是一波三折。 

  1月22日(腊月十七),高青法院执行局三名同志到达张家口市向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当场向企业负责人表达“不案结事了不罢休”的决心,企业负责人表态本周履行完毕。 

  第二天上午10时干警通过银行调查查明被执行企业在石家庄某银行账户持有关联资金8万元。为即时控制财产,不惧往返800公里的辛劳,立即驱车赶往石家庄。下午14时许来到开户银行实施扣划时,发现该款项已转移,遂留取转移资金证据,立即返回张家口市,当面告知企业负责人转移资金、逃避执行的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慑于压力,当场表态明日凑齐案款。 

  第三天,干警多次督促企业负责人按期交付案款,企业负责人拖延至临近夜间也未能凑齐全部案款。高青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该企业负责人宣读采取拘留决定,并将他带往户籍地,准备实施拘留关押。路途期间,企业负责人告知干警已凑齐全额案款,干警携企业负责人当夜停留北京,等待到账通知,一夜由专人守护。 

  第四天上午8时许短信提醒案款到账,鉴于该执行人具有悔过情节,依法提前对其解除拘留,由家属接返原处。 

  至此,历时4天3夜,115位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划拨到高青法院执行专款账户,并将尽快通过执行“一案一账户”系统发放至申请人手中。 

  据悉,高青法院在春节来临之际,从一月中旬开始,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雷霆行动”,在做好日常执行工作的基础上,以涉民生案件执行为重点,加大力度重点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高青法院将综合运用网络查控、专项行动、错时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营造“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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