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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活动启动 最高奖30万元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8-07 09:0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讯(记者 王颖洁)为深入推进淄博市税收保障工作,促进税收公平公正和税法尊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淄博市财政局研究决定,自71日起,淄博市参与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统一组织的山东省(不含青岛)有奖发票活动。活动分两类,参与灵活便捷,最高奖金达30万元。 

  第一种为即开即奖。设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10元、四等奖5元、五等奖2元。消费者可关注山东财政”“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使用支付宝APP发票管家功能参与,奖金即时兑付。 

  第二种为定期摇奖。共设置三个等级奖金,含一等奖2(奖金各30万元)、二等奖5(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0(奖金各1万元),每月开奖一次,通过山东电视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节目直播开奖(播出时间17:55-19:00),并由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知中奖者,也可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中奖者需现场领奖、奖金电汇转账兑付。发票划分参与资质,残污发票或不予兑奖。消费者并非持任何发票均可参与开奖活动,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具有参与资质 

  其中,若消费者参与定期摇奖,需首先参与即开即奖,所持发票必须为经过系统校验的、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实名制注册的、购买方为个人的普通发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兑奖。为贯彻本次活动宗旨,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时,经营者必须开具发票。鼓励全民开票,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属地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此次活动首先在住宿业、餐饮业、商业三类行业和加油站推开,并视情况逐步推行至其他行业。 

  山东财政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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