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11-13 08:50:00
鲁中晨报-鲁中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张光明 宋志浩 记者 刘文思) 消费者丁女士花3000余元购买金首饰,佩戴后出现过敏现象,经咨询发现其购买的首饰为K金材质。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贵重商品一定要在购物票据上标注清楚具体类型,以便日后维权。
近日,消费者丁女士在沂源县城某金店购买了3000余元的金项链、耳钉、吊坠,佩戴后身体多处出现过敏现象,经咨询商家得知,其购买的首饰均为K金材质,她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
记者今天从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消费者丁女士到金店要购买纯金首饰,导购员为其推荐了样式新颖的K金首饰,但没有明确告知丁女士K金的含金量和其他金属含量的比例,丁女士对部分金属过敏,佩戴后出现了过敏现象。执法人员针对“剥夺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约谈了商家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金店在扣除10%的折旧费后为丁女士兑换了等价值的纯金首饰,丁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黄金首饰分为纯金首饰和K金首饰。纯金首饰(含金量99.9%),含金量高,硬度低,易磨损,花纹不细巧,不适合做镶嵌珠宝玉石之类的首饰使用,但适合收藏。目前市场上常见的K金首饰是18K金(含金量74.99%),K金首饰色泽多样,硬度高,样式新颖,大多珠宝都是用18K金进行设计或镶嵌。
在此,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贵重商品时一定要在购物票据上标注清楚具体类型,便于日后维权,同时要根据自身特点理性购买、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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