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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15年 这儿旧村改造难完工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11-28 09:01:00


  淄川区洪山镇太和社区东城家园小区内,已经建成的新楼前,是一处未拆迁的老宅。

  一处还未拆迁老宅的大门上,被人写上了“不拆吃亏”的字。

  居民从小区内一处正在施工的楼盘附近通过。

  >>居民之苦

  15年犹如栖身建筑工地

  11月19日,淄川区洪山镇太和社区东城家园小区。

  身为一名外来户,谭女士称自己本不想对居住的这个小区评头论足,但每当看到坐落于小区绿化带内的这处破旧老宅,禁不住想多说几句。

  “实在是不像样子,早早拆了住新楼不好吗?”

  2018年,谭女士购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当时的房价为每平方米4700元。今年,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5600元,纠结之下,让她多少感到一丝宽慰。

  包括谭女士在内的许多外来购房者其实并不了解,眼前这类影响小区整体效果的破旧老宅其实一直都在。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它们的房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始终没有停歇。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2004年就启动开发了。整整15年过去了,我们在今年年初才搬进新房,真是等得花儿都谢了。”

  太和社区居民蒲女士告诉记者,由于项目拆迁过程中一直存在拆迁户与居委会“顶牛”的现象,拆迁建设工作始终无法有序推进。15年间,当地居民如每日栖身建筑工地,这与当年众人同意旧村改造的初衷背道而驰。

  抵触拆迁的理由有很多,根本症结在于旧房换新房的补偿标准,坚持不拆的居民想尽可能换取更多面积的新房,开发商则不愿放弃自身利益的底线。

  在东城家园小区仍在建设的11号楼和12号楼的北侧,是规划建设13号楼的位置。目前,这里一处被当地居民称为“陈家大院”的老宅与新建小区环境显得格格不入。作为这处老宅的产权人之一,居民陈光源对拆迁补偿一事也有着自己的想法。

  陈光源告诉记者,这套宅子是家中老人留下的,宅基地面积约为600平方米。早在4年前,他们曾接到过开发商的拆迁通知,双方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过协商,还初步达成了拆迁意向。

  “今年年初,开发商更改了拆迁补偿标准,对此,我们也提出了不同意见。”陈光源说。

  记者走访中发现,在个别拆迁户的大门上,甚至被人写上了“早拆光荣”“不拆吃亏”的字。对生活于此的部分居民而言,已经等待了15年的他们,不知还需要等多久,才能结束犹如栖身建筑工地的生活。

  >>开发商之痛

  两次调整规划 拆迁工作几乎拖垮开发商

  一个旧村改造项目为何在太和社区进行了15年仍未完工?制约项目推进的因素有哪些?11月17日至19日,鲁中晨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负责该项目开发的开发公司。

  淄博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荣凯介绍说,太和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启动时间为2004年5月14日。当时,计划进行旧村改造的太和社区居委会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淄博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考虑到联合开发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方就此签署了《关于联合建房、实施旧村改造协议书》。

  “根据《协议》约定,联合开发的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拆迁面积1.1万平方米,由太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限期拆迁,并对应拆迁房屋进行测量;我公司认可后,对居民进行补偿。”

  荣凯告诉记者,原本计划拆迁一批民房,随即建设一批楼房,采用滚动开发的方式,用3年的时间,对整个太和社区完成改造。

  虽有《协议》约束,拆迁工作却不顺利,至2008年,实际拆迁的民房数量少之又少。

  “为了加快进度,2008年3月30日,我公司与太和社区居委会签订了《补充协议》,再次明确,由太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全部拆迁工作,并保证在18个月内对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全部拆迁完毕。”

  荣凯介绍说,此后,虽然拆迁工作一直没有停歇,过程却是异常曲折。因为有居民不愿接受拆迁补偿标准,迫使项目两次调整规划,新建住宅楼被迫绕开原本的规划位置。

  “例如,现存于18号楼与19号楼之间的老宅,还有16号楼与17号楼之间的一栋建筑物,在调整规划之后,对于我公司而言,已无拆迁意义。因为两次调整规划让我们付出了更多成本,如果再进行拆迁,开发商的负担会更重。”荣凯表示。

  11月19日,淄博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务部主任巩方辉在接受鲁中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太和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已历时15年之久,但项目整体规划中的最后一栋住宅楼目前仍因拆迁工作未完成,无法建设施工,项目收尾工作依然遥遥无期。

  “按照《协议》约定,在东城家园小区项目上,我公司应返还拆迁户1.1万平方米新房,但根据目前的统计,返还面积已达2.9万平方米,其中仍有一部分没有返还完毕,公司累计亏损约1亿元。”巩方辉说,由于拆迁工作的拖延,公司几乎被拖垮。

  >>各方期许

  盼望拆迁工作迅速收尾 营造当地良好营商环境

  作为淄川区较早进行旧村改造的村居,太和社区的拆迁工作为何15年间阻力重重?记者就此采访了太和社区居委会。

  太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张福华告诉记者,在太和社区的拆迁工作中,居委会方面一直按照标准进行拆迁。针对个别拆迁户对补偿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居委会方面曾联合开发商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却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

  “我从2011年开始担任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项目涉及的大部分拆迁工作是在我任职后开展的,此前的拆迁工作究竟存在哪些问题,我不清楚。”张福华向记者证实,他任职后,早前有关太和社区居委会与淄博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关于联合建房、实施旧村改造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居委会内部至今未完成移交,他本人也一直未见过上述《协议》的原件。

  目前,太和社区旧村改造项目最后一栋居民楼——13号楼的拆迁工作仍处于僵持状态。在补偿标准的争议之外,有拆迁户以在建楼盘影响采光、通风为由,认为开发商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11月21日上午,在记者对太和社区拆迁户进行采访的过程中,洪山镇党委政府已经组织太和社区居委会、淄博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项目规划中的13号楼所处位置尚未进行拆迁的民宅展开了测量。

  记者了解到,测量工作结束后,洪山镇党委政府计划举行听证会,届时,镇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开发商、拆迁户等多方将就拆迁收尾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讨论协商。

  对此,淄博宏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方面表示,希望在政府部门的介入下,拖延多年的拆迁工作能够顺利收尾,为当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希望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这处改造了15年之久的小区,能够尽快告别老宅、新居混搭的尴尬局面,居民们彻底结束犹如栖身建筑工地的生活。”东城家园小区一居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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