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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赞2019|养老医保更惠民 幸福感获得感加倍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20-01-01 10:18:00


  2019年12月25日,淄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子森(左三)在张店实地调研长者食堂试点推进情况,与淄博市道德模范、老年公寓义工王秀英老人亲切交谈。

  2019年12月5日,沂源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心迎来了第一批入住老人。这只是淄博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淄博市民政局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打造新体系、强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为路径,不断创新城乡社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用“民政人”的辛勤和汗水托起老年人幸福的“夕阳红”。自2018年12月29日淄博市医保局挂牌成立后,淄博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报销比例再提升:提升职工、居民参保人待遇,出台医保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同时,出台便民利民新政,让群众少跑路,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总之,在2019年,淄博的养老服务更加便捷,居民的医保待遇明显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推动医养结合谱写发展篇章

  文/图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孙树光 陆娟

  淄博市民政局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打造新体系、强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为路径,不断创新城乡社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用“民政人”的辛勤和汗水托起老年人幸福的“夕阳红”,奋力谱写淄博民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80岁的刘女士患偏瘫多年,老伴身体也不好,儿女长期忙于工作,不能陪伴照顾,老两口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于是,老两口住进了养老院。几个月下来,经过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护,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子女们也更能安心工作了。

  近年来,淄博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淄博市民政局积极推广博山、高青、沂源等区县“多镇合一”建立集中供养中心和公建民营的经验做法,精心组织实施敬老院服务质量效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质量水平。

  2019年,淄川区民政局将全区13处镇敬老院进行整合,只保留4处功能相对比较完好的敬老院,对其他9处予以关停,在院200余名老人于2019年11月20日前全部迁入淄川区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老年人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在全市实施为期三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养老院安全运行质量,全市133家养老院基础性指标全部达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山东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为标准,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服务管理。博山老年人养护院、周村区社会福利托养康复中心、桓台县西镇养老服务中心、淄博市淄建集团老年护理中心等一批大型现代化养老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初步形成了具有淄博特色、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的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全社会普遍关注的老年人就餐问题,淄博市民政局先后到广州、上海学习先进经验,并到张店、博山、临淄等地调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试点推行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目前,张店区、临淄区采取引入专业服务组织托管运营长者食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服务、农村托老所为老人助餐等老年人助餐配餐模式。

  下一步,淄博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长者食堂,根据老年人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科学搭配、精细制作,确保餐品营养丰富、合理均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离不开专业化职业化的护理人才做保障。

  为切实补齐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护理服务人才紧缺的短板,解决好老年人的所需所盼,2019年,淄博市民政局先后组织9批共400余人次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系列培训,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班3期,市及各区县累计培训各类养老从业人员1500余人次,养老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2019年,全市共有470余名社会工作者通过岗位资格考试,通过人数位居全省第四,一次通过率名列全省前茅,全市社会工作持证人员增至1377人,成为养老服务领域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做好民生保障提升医保待遇

  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乔见 齐迪

  自2018年12月29日淄博市医保局挂牌成立后,淄博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报销比例再提升:提升职工、居民参保人待遇,出台医保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同时,出台便民利民新政,让群众少跑路,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太好了,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又提高了,这次报销下来给我们省了好多钱。”近日,张店参保人张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从挂牌成立以来,淄博市医保局积极完善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职工参保人待遇提升方面,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待遇稳步提升、生育津贴待遇有序执行,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享受淄博市离休人员医疗待遇但未享受到护理费待遇的建国前老工人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填补制度保障空白。在居民参保人待遇提升方面,提高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至10万元以下提高到60%,10万元至20万元提高到65%,20万元至30万元提高到70%补偿,30万元以上提高到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

  此外,淄博提升了部分参保人和患者的医保待遇享受与报销。例如,将苯丙酮尿酸症纳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唇腭裂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待遇水平,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线等。从挂牌成立以来,淄博市医保局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让群众少跑路。

  2019年,在落实省医保局“十二条”便民惠民措施的基础上,淄博市再推出手工报销全城通办、增加市外转诊医院数量、简化转诊办理手续等十项便民惠民措施,在所有医保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实现50项业务窗口一次办结;市外转诊医疗机构由原来的8家增加到20家,对患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法定传染病等重大疾病需市外转诊住院治疗以及急诊市外住院治疗实行备案制管理。

  提升异地就医服务保障水平,69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卡通行”,异地就医更加便捷。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医保”,开通“淄博医保”APP,实现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让群众办理医疗保障业务更加便捷。11月24日,淄博成为全国首批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淄博市包括市中心医院在内26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电子医保凭证的“个人账户消费”功能。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不让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年来,淄博通过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大病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淄博市医保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安排部署,积极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开展了“贫困人口未参保人员2019”专项行动,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此外,2019年12月10日起,淄博市还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真正让参保人享受到看得到的利好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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