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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 沂源一食品加工企业受处罚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2-13 20:23:00


  鲁中网·海报新闻2月13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公为进)2月12日,沂源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某食品加工企业违规招聘外地人员务工,未进行申报登记,且在未采取隔离观察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务工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沂源县某食品加工企业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违规招聘外地人员到企业务工,未按规定向所属镇办、社区或公安机关申报登记,并在未采取隔离观察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外地务工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沂源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查明违法事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政府批准,招聘外来务工人员或外地反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向所在镇办、社区或公安机关申报登记,并按规定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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