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09 19:48:00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9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丽 赵潇)2020年3月,淄博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员落实、全员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宗旨,实现淄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淄博高新区法院联合环保部门加大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执行力度。近日,环保部门对某环保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放颗粒物,该公司在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裁决。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及逾期滞纳金共计3100万元。淄博高新区法院联合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现场执法,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该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颗粒排放日均值43.1mg/m?,超标1.16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改正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接受执行通知书以后,仍然未按指定期限履行法律义务。法院遂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并实施冻结,同时发出了限高令。执行法官联合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联合执法行动促使被执行人自行履行义务。最终,3100万元执行案款,顺利执行到位。
近年来,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逐年增加,通过移送执行,法院联合环保部门共同推进环保处罚规范化、实施程序合法化,为高新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法院强制执行的顺利介入,支持了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处罚,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破解了环保执法处罚案件的瓶颈难题。同时,也提醒企业和个人应该增强环保意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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