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20-05-13 09:37:00
鲁中晨报-鲁中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杨柳 周坤 记者 马冠群) “不动产继承公证竟然可以免费办理,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今天上午,在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来咨询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事项的李女士非常惊喜。5月起,博山区率先在淄博市试点施行不动产继承公证全免费制度,而根据前三年数据显示,每年市民用于不动产继承公证的费用达80余万元。
前期经博山区政府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了专业公证法律服务。随着《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服务项目合同》的正式签订,博山公证处成为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受遗赠等公证事项服务方。今后,凡涉及博山区域内办理此类业务的当事人,将不再需要支付公证费用,而由政府财政统一“买单”。
而据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于新刚介绍,此前,当事人需先到公证处提交资料办理公证,然后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现在,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联系单”,代替了办证群众在两个窗口之间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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