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20-05-20 08:37:00
鲁中晨报-鲁中网5月19日讯(记者 曲心健) 记者今天从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2020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5月31日前,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张店区幼儿园基本信息,供家长随时查询。6月1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将本园招生简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门口张贴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
此次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经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后,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门口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布。公办幼儿园在统一时间段内进行招生。
按照方案,2020年6月12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将完成招生预报名登记工作。幼儿园须对报名幼儿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核验,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符合本园入园条件的幼儿进行预报名登记。2020年6月19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对本园预报名通过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同步公布派位时间。按照公布的派位时间,各公办幼儿园组织随机派位,派位结束后对本园随机派位结果进行公示。
2020年7月1日前公办幼儿园完成本年度报名、派位、录取工作。其他各类幼儿园可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科学做好学位测算及报名登记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方案中涉及幼儿园需进行公示的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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