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26 08:02:00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25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周芙蓉)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近日,周村交警在查处过程中,就发现了一名“酒司机”,而这名“酒司机”是在同一个地方,被同一个中队第二次查出酒驾。
5月24日下午3点左右,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周村贾商路铁路桥例行检查时,一名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因涉嫌酒驾被依法查处。经检测,驾驶员孟某体内酒精含量是4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孟某信息做进一步检查时,民警发现孟某这是第二次被查酒驾。二次酒驾的事实孟某也承认,并说第一次被查酒驾也是二中队民警在这个铁路桥被查的,感情这是交警遇上“老熟人”了。
据孟某交代,自己赶集市卖东西,天热口渴,就一边卖东西一边喝了两瓶啤酒,这是下集后回家的路上。第一次被查酒驾是在去年,由于驾驶证被记12分,至今还没有进行科目一考试。所以,孟某的驾驶证一直还在暂扣期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孟某将面临罚款12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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