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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部署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集中力量完成“两个清零”目标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0-12-23 09:35:46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22日讯(记者 孔艳 通讯员 王盛利 陈守喜)12月22日,淄博高新区召开2020年度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做好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21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出部署,维护住建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平稳。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负责人出席会议。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生态科技园区、中埠镇、先创区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安排。会议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兑现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各参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兑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现阶段首要工作来抓,集中力量完成“两个清零”目标,即:2020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一是摸清底数,有的放矢。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所属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拖欠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方案,逐一明确责任人、解决时限,靠上抓好落实。二是各方市场主体要履职尽责。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拨付负全责,在拨付各类工程款项时,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提前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劳务分包款及工人工资优先、及时发放。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因同一拖欠问题两次到区或一次到市级以上信访机关上访的施工企业,经查证拖欠属实的,给予信用扣分,存在问题未彻底整改前,停止在淄博高新区承揽工程资格。对于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进度款或拖欠工程款导致同一拖欠问题两次到区或一次到市级以上信访机关上访的建设单位,给予停工处理,问题未彻底整改前,停止后续项目建设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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