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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新规来了 首设30天冷静期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1-04 09:13:31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离婚登记增加了一项全新的制度,即“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

  离婚登记要先申请

  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首设30天冷静期

  离婚登记经过申请、受理后,就进入了30天的冷静期。

  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为冷静期。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离婚证发放有要求

  自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为登记发证期(登记发证期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登记发证期的最后一日)。

  登记发证期内,双方当事人持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超出登记发证期未申请登记发证的,如再次提出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计算冷静期和登记发证期。

  新规遏制冲动型离婚

  近几年,张店离结率逐年攀升。以前,离婚只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即可办理。

  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刘敏坦言,工作期间她面对的各种离婚情形中,冲动型离婚占了很大比重,今天离婚明天复婚的例子屡见不鲜。很多夫妻并没有达到非离不可的地步,只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赌气而已,通过工作人员和张店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调解和好的不在少数。

  数据显示,今年由于疫情离婚登记实行预约制度,给了当事人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2020年,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的离婚登记数量比2019年降低366对。

  “如今新增加的冷静期可以让离婚者更加冷静地思考和对待自己的婚姻,避免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情形。”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刘敏认为,现在离婚申请一旦成功,就预示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进入倒计时,同样是提醒想离婚的双方更加冷静、慎重思考,如何对待自己的婚姻。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3)2150381咨询。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拟跨区域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必须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方式为登录山东省民政厅官网首页,点选为民服务栏目,再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记者 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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