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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2-26 08:47:26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25日讯(记者 刘文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近日,淄博市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3项、承接4项。

  按照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做好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文件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于国家和省、市明文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也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变相设置环节关卡。对承接实施的事项,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不断增强承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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