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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2020年淄博受理消费者投诉等43548件 挽回经济损失930.19万元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3-10 17:11:49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3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见习记者 曹长滨)3月1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消保委及各副主席成员单位发布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关内容。记者了解到,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5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930.19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张永军发布了2020年全市消费投诉热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产品质量抽检和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情况,以及今年3·15活动的总体安排。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548件,同比上升82.45%。其中,投诉32128件、举报114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930.19万元,同比上升108.14%。

  根据投诉量排名,2020年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分为一般食品,餐饮和住宿服务,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销售服务类,家居用品类,教育、培训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其中,一般食品,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3171件;餐饮和住宿服务,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2420件;服装鞋帽,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2196件;交通工具,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989件;家用电器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688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294件;销售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216件;家居用品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186件;教育、培训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118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019件。

  此外,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5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美容消费遇麻烦,高青消保帮维权

  2019年11月,消费者孙女士缴纳3万余元在高青县某美容院进行微整美容项目,2020年7月与美容院因美容产品使用产生纠纷,因美容院店员前期承诺可进行全额退费,后与美容院多次协商未果。投诉到12345,要求美容院退款。高青县消保委调查了解,因美容店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双方的矛盾。经协商,美容院将消费者缴纳的3万余元全额退还,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预付办卡要约定,节日使用不变更

  2021年正月初六,消费者张某在周村某酒店就餐后用会员卡结账,收银台不允许使用该卡,理由是他们在吧台告示栏中有春节期间不能使用的规定。经调查,该酒店在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时,并未告知有关会员卡的使用限制,后期,酒店在告示栏自行告知春节期间,会员卡停止使用。酒店通过临时自行制定会员卡使用期限限制,属于擅自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该变动不能约束消费者,因此消费者要求继续使用会员卡的主张应予支持。经调解,周村某酒店同意使用会员卡,并向消费者道歉。

  案例三:滑冰场受伤起纠纷,消保委调解获赔偿

  张店孙女士的儿子从2020年7月开始,在淄博某滑冰场跟着教练开始1对1练习。9月2日,训练结束之后孩子嚎啕大哭,让孙女士觉得孩子可能在训练过程中发生了什么问题。在查看冰场的视频后发现,冰球教练反复将其年仅7岁的儿子推倒在地,并在孩子倒地的情况下打击其头部和手部,拉起孩子再次推倒。事情发生后,孙女士找到冰场讨要说法,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问题反映到了山东广播电视台。张店区消保委展开调查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冰场经营方现场给孙女士赔礼道歉,赔偿3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案例四:早教机构消费高,消费者须谨慎消费

  2019年12月,路先生在某早教中心给孩子花费1.1万余元报名一年早教课程,后因疫情一直无法上课。2020年2月,路先生与该早教机构就该情况进行协商,早教机构承诺于2020年2月20日前退款给路先生,但至今未退款。高新区消保委在调查中发现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有明确关于退费的约定,经调解,早教中心同意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消费者1.1万余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五:北京桂忠痔疮医学研究院沂源分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0年3月24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北京桂忠痔疮医学研究院沂源分院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在向患者推荐薏苡仁金银花压片糖果食品时,使用突破痔疮治疗难题、解决疾病之扰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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