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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礼赞 淄博举行遗体器官捐献者追思公祭活动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4-02 20:10:57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4月2日讯(记者 荆睿 岳维硕 通讯员 赵伟)2021年4月2日上午,淄博市红十字会在龙山陵园举办了“大爱无疆,生命乐章”遗体(角膜)器官捐献者追思公祭活动,感悟生命的意义,致敬遗体器官捐献者,共同缅怀他们无私博爱的高尚精神。

  在现场,淄博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向所有的遗体(角膜)器官捐献者表示沉痛悼念和追思,向他们的亲属表达了崇高敬意和慰问。

  据了解,淄博市红十字会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始于2003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始于2010年。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全市开展了公民自愿捐献遗体(角膜)、器官登记工作,建立了以区县红十字会为基础的遗体(角膜)、器官捐献登记机构。

  淄博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爱军表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下,淄博市及各区县红十字会登记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721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85人,实现遗体捐献72例、角膜捐献134例、器官捐献10例,有效挽救了多名重症患者的生命,360余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据悉,这些捐献者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不满一个月。这些志愿者来自社会各界群众,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专家、学者,更有普通市民、群众。

  为鼓励遗体捐献行为,规范遗体捐献工作,发展医学科学事业,造福人类社会,山东省于2003年颁布了《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2007年5月1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施行,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联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山东省被列入首批试点省份。

  2009年清明节前夕,淄博市遗体捐献纪念碑在淄博龙山陵园落成揭幕,是继青岛、济宁之后,山东省落成的第三块遗体捐献纪念碑。2017年4月,全省首个区县级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在临淄区落成揭幕,为全市的博爱教育增添了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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