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

鲁中网

淄博高新区出台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获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可获奖励100万元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4-13 09:34:1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4月12日讯(记者 刘金昌 通讯员 徐浩 邢军 韩熠冰)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淄博高新区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速培育特色人工智能产业集群,聚力将淄博高新区打造成为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集群发展、创新发展的新高地,成为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完善保障措施四个部分,通过加大人工智能产业资金支持、营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环境、支持人工智能融合示范应用、发挥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措施,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核心支撑产业,加快人工智能赋能主导产业,构建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加强人工智能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做优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加大人工智能企业落地房租补贴,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人工智能等专业建设和实用人才培养,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对来淄就业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参照淄博市和淄博高新区最新最优人才政策给予支持;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研发创新,对人工智能企业连续3年(含)以上增加研发投入、且研发投入强度高于5%的,按其较上年新增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等在淄博高新区建立人工智能相关独立研发机构、应用推广机构,支持淄博高新区内研发机构、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创新平台,对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支持人工智能载体品牌建设,对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度占比达50%及以上的载体(园区、基地、楼宇、孵化器),新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淄博市级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区内载体每引进一家行业领军企业、总部型企业,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人工智能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举办,鼓励企业或机构与淄博高新区合作,举办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及省级峰会、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分别给予承办方国家级、省级不高于每场50万元、20万元补助。

  计划到2025年,淄博高新区“人工智能+”新动能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引领带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加速涌现,产业生态基本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成为淄博市乃至全省领先的人工智能人才和团队集聚地、技术创新主阵地、场景打造和应用示范先行地。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