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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法院办结山东首例个人债务重整案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12-30 19:33:3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30日讯(记者 张琦)12月24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邱某个人债务重整方案并终止重整程序,邱某获准自行管理财产并按照经营方案进行重新创业,六年内需清偿65万元,87万余元债务将被免除。这是山东省内审结的第一例个人债务清理重整案。

  邱某于2021年11月2日向博山法院提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11月17日裁定受理,指定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管理人。

  据介绍,邱某系个体工商户,2012年7月在淄博市博山区从事日用陶瓷及家具的生产销售,先后从亲朋好友处借款及银行贷款,期间还为两名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3月因承担保证责任被立案执行,2021年9份,邱某因无力继续清偿个人贷款利息被银行起诉,冻结个人账户资金8843.10元,查封个人住房一套。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时共有4起涉执涉诉案件,债务总额140余万元。

  博山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孙大鹏介绍,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不是个人破产程序,但具有“个人破产”功能,是人民法院以民事执行程序为基础,由人民法院、管理人对债务人全面调查,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引入个人破产若干制度形成的债务清理机制,保护的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经查,邱某经营负债57万余元,包括个人银行贷款以及拖欠的原材料供应商货款,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负债94万余元,均属商业负债。另有住房贷款20余万元。邱某父亲长年卧病在床,需兄弟三人每月轮流护理赡养,有一女儿大学本科在读,需邱某支付生活费及教育费。2018年4月,邱某到湖南长沙从事茶叶销售,无固定经营场所。

  据管理人介绍,受长沙地区数次新冠疫情影响,邱某在2021年几乎没有收入,考虑到父亲患病卧床,女儿明年大学毕业,邱某萌生回乡继续创业不想再继续漂泊的想法。经调查分析,邱某在从事茶叶销售的四年间,平均年收入约16万元,具有积极偿债行为。结合其过去的创业背景,创业能力和未来收入情况,表明邱某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于是法院同意对邱某进行个人债务重整。

  管理人制定债务重整计划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对目前强制执行下的清偿和债务重整下的清偿向债权人做了客观分析对比,积极与各方利益主体沟通并征求意见。债务重整方案经过表决,全体债权人一致通过。

  依据债务重整方案,允许邱某自行管理财产并作为创业资本,经营债权57.94万余元在前5年分别按照5万、7万、10万、13万、15万的数额清偿,清偿率达到86.29%,期间停止对邱某连带债务人的执行,解除邱某及连带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的冻结,但继续保留不动产的查封措施。保证债权94万余元,重整期内前5年无需清偿,由债权人先行向其他清偿义务人主张权利或恢复执行,第6年根据债权人清收情况由邱某在15万元内清偿。清偿率预计在15.82%至16.92%之间,清偿后剩余保证债务不再清偿,由债权人继续向借款人和其他保证人主张权利。

  据悉,日前邱某已经做好茶叶销售筹备工作,12月底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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