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山东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需到窗口处理

来源:齐鲁壹点

2018-04-11 10:25:00


  刚刚,济南交警支队微信发布重要通知:接山东省交警总队通知,为打击买分卖分违法,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设备进行了系统升级,今日起,自助处理机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车辆违法,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需要到窗口处理。

  此前,各交警队自助处理设备既可以处理机动车车主本人驾驶证对应的车辆交通违法,也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处理非本人名下的车辆交通违法。该设备一方面方便了车主,同时也方便了“车虫子”买分卖分。

  今后,处理非车主本人驾驶车辆造成的交通违法,必须去人工窗口。人工窗口处理方式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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