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10日讯(记者 刘文思) 日前,淄博印发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事业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要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行使用人自主权。在备案的人员控制总量内,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集体研究确定招聘计划,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在绩效工资分配方式上,《通知》明确,事业单位根据备案人员控制总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发展层次等因素,按规定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允许突破现行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科研单位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公立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鼓励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办法自2018年4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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