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10日讯(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卢诺)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就业办了解到,《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公布,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
申请租房(购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2017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淄发[2017]34号)文件下发后,毕业三年内在我市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申请购房补贴的,须为个人及配偶名下首套住房,在合同期内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职在淄工作五年内可申请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在补贴发放标准上,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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