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注册“e文齐韵”享文化消费优惠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2-12 16:04:00


  

2月12日,淄博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平台“e文齐韵”启动仪式在淄博商厦隆重举行。 

  鲁中网-鲁中晨报2月12日讯记者 王丽 通讯员 徐艳娜) 2月12日,淄博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平台“e文齐韵”启动仪式在淄博商厦隆重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毕荣青,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周茂松,张店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金栋,市文明办副主任朱玉友,张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苗,淄博商厦董事长王亮方,市暨张店区各公共文化场馆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签约文化企业代表参加仪式。

  2017年2月,淄博市被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第一批第二次),是我省唯一一个地级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1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淄博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基础和根本遵循。

  2017年,淄博市积极参加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共签约文化企业62家,上线运行55家,包含门店156个,消费季期间使用省文化惠民消费券450余万元,直接拉动文化消费2500余万元。同时,我市依托省文化惠民消费信息服务平台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券100万元,直接拉动消费526万元,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文化消费需要。市文广新局荣获“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优秀组织奖”。10家企(事)业单位入选“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品牌榜”。

  据悉,目前淄博市的试点模式是“居民文化消费激励+文化消费券”,该模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搭建淄博市文化消费试点平台——微信公众号“e文齐韵”,居民通过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在参观公共文化场馆或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时,扫描场馆或活动专属二维码签到,并对场馆或活动进行评价、分享,将得到相应的积分奖励。居民利用奖励积分在公众号内兑换文化消费券,并在试点文化场所使用文化消费券按照一定比例抵扣文化消费。同时,平台还发放一定数量的零积分兑换文化消费券,居民可在平台直接领取消费。

  首批签约上线“e文齐韵”的公共文化场馆为39家;文化企业和商户为30家,包含门店39家,共补贴出版物、电影、文艺演出,文创产品、文化旅游、文体培训、文化用品等8个领域的居民文化消费。本次上线补贴优惠标准为:在文化企业及商家自行优惠的基础上,出版物、电影、文创产品、文化旅游、文体培训、文化用品可获得20%的补贴,文艺演出补贴比例为50%,即居民进行文化消费可享受“折上折”。按照“公平公开、先领先得”的原则,居民单人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元。

  据了解,整个试点工作期间,市财政共安排2000万元文化消费试点专项资金,各区县也将按年度安排100-200万元不等的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全市用于推进文化消费试点的财政资金将不少于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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