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涉及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报销招待费等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08 09:23: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7日讯 记者 王丽) 今天,记者从临淄区纪委获悉,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推动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中共临淄区纪委对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稷下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刚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1月,赵刚违规参加稷下街道商王村党支部书记毛某光组织的宴请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临淄区纪委给予赵刚党内警告处分。
  朱台镇大夫店村用公款报销招待费、香烟酒水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朱台镇大夫店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报销招待费、香烟酒水费共计24768元。路兴国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朱台镇党委给予路兴国党内警告处分。
  齐都镇南马坊村用公款报销招待费及白条入账问题。2013年至2014年,齐都镇南马坊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报销招待费共计193699元;2016年至2017年,南马坊村财务管理混乱,共计36张白条入账,金额共计208302元。贾宝书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齐都镇党委给予贾宝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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