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淄博工商受理投诉等6906件 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7-10 18:02:00


  鲁中网-鲁中晨报7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董琪)10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2018年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9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44.7万元。

  2018年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906件,同比下降65.54%。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90件,同比增长161.29%,已办结4717件,办结率为92.67%;举报660件,同比增长1.07%,已办结551件,办结率83.48%;咨询1156件,同比下降93.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44.7万元。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1128件。

  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共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1084件。其中,服装286件、家具217件、鞋帽172件。分别占日用百货类投诉的26.38%、20.02%、15.87%。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购买的服装、鞋帽、家具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按照承诺退换货或者履行维修义务;消费者购买的家具尺寸有误、颜色不匹配、有异味、掉漆售后服务不到位;消费者交付订金后,商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货或者提供服务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日用百货;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包修卡等维权凭证;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特别是对消费者有利的承诺。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669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602件。占交通工具类投诉的86.12%。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动机、轮胎、轴承等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维修或多次维修故障仍未排除;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订(定)金、押金后,商家违约或者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费用;商家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尽量到正规的4S店购买、维修车辆;购车、维修时,保留好相关收据,以作为后期维权凭证;消费者购车前应多掌握汽车相关知识,谨慎购买;出现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不要错过最佳维权时间。

  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共受理家用电器类投诉355件。其中,空调器89件、家用小电器86件、电视机35件,分别占家用电器类投诉的25.07%、24.23%、9.86%。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消费者购买空调、电视机、家用小电器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推脱维修,或经过多次维修后问题仍未解决;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商家迟迟不发货或商家送货后迟迟不予安装,延误消费者使用;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消费者预定的型号不相符等。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商家购买电器商品;购买电器时要核实有无质量合格证等产品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存好相应的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出现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不要错过最佳维权时间。

  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共受理通讯器材类投诉243件。其中,移动电话主机229件,占通讯器材类投诉的94.24%。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手机出现质量问题,部分商家以换代退,以修代换,不按规定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购买手机参与商家的活动,商家未按合同约定兑现承诺;购买的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未经第三方鉴定部门鉴定,商家认为是消费者人为因素造成等。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购买通讯器材;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包修卡等维权凭证;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上半年,淄博市工商共受理居民服务类投诉266件。其中,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184件、摄影及扩印服务64件。分别占居民服务类投诉的69.17%、24.06%。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消费者办理储值卡因商家店面关闭,消费者余下的预付款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办理了打折卡,但在使用时商家还附加各种限制规定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场所进行消费;不要预付充值过多金额,当出现消费纠纷,以免给自身造成巨大损失;不要轻信商家的各类推销,一定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合理进行消费;不要轻易相信商家口头承诺,尽量达成书面协议;妥善保管消费凭证,以便作为维护消费权益的相关证据。遇到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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