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达到随时启动供暖条件 淄博主城区供暖11月8日开始热态调试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0-28 09:03: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0月27日讯(记者 张亚军 通讯员 周文凭)日前,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召开主城区供热准备情况调度会,张店区、高新区供热管理部门和主城区8家热源企业、供热企业汇报了供热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燕对全力做好供热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底前达到随时启动供暖的条件,11月14日24时用户室温达标。

  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要求各供热企业要对在建工程尤其是涉及今冬供暖的工程,增加力量,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和按期投用。对供热系统要提前注水、提前打压、提前试车,保障供热设施安全稳定使用。继续对各项供热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完善、再落实,确保10月底前集中供热达到随时启动运行的条件。

  从11月8日开始,各供热企业要启动设备进行热态调试,认真调节管网热平衡,及时处理故障点、不热点、过热点,逐步使所属供热设备及管网达到全面、稳定运行标准,确保11月14日24时用户室温达到合格标准。

  “各供热热源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按时签订热源供应合同并保质保量地履行好。”高燕表示,当出现极寒天气造成供汽量不能满足需求时,必须立即采取“压工业保民用”“、压电保热”、开启备用锅炉等措施优先保证居民供热。对没有备用调峰锅炉或调峰容量不足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不得擅自降低热源供应量。

  同时,各企业要切实做好供热燃煤采购运输储备工作,充分考虑到煤炭市场、运力、天气、环保等因素影响,积极筹集购煤资金,早买煤、多储煤、储好煤,供暖前,各企业煤炭库存不低于30天的耗煤量,采暖期内,各热源企业要确保库存量始终不低于警戒线要求。备有应急调峰锅炉的供热企业,也要提前做好煤炭购买、运输、储备等方案。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各企业要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切实简化供暖报装手续,认真落实行风建设具体措施,全面提升供暖服务质量。对于群众提出的供热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咨询投诉,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要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回访,严禁久拖不决、损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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