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2018年度人才政策开始兑现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3-13 09:30:00


  鲁中晨报-鲁中网3月12日讯(记者 伊巍 通讯员 王敏敏 陈玲) 近日,淄博高新区开始兑现2018年度人才政策,辖区内符合《淄博高新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3月19日-25日可持相关材料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创业火炬广场)F座2楼东北区27-28号窗口申请。  
  据了解,人才政策申请的内容为:涉及《淄博高新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关于贯彻落实<淄博高新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奖励”“引才荐才奖励”“国际人才汇智工程扶持”“市场化招才引智活动扶持”“博士后工作站扶持”“社会化创建孵化器奖励”“高层次人才创新扶持奖励”“人才贷贴息和保费补贴”“企业融资奖励”“人才券”等政策内容;符合《关于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淄高新发〔2015〕5号)和《关于推进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若干政策》(淄高新发〔2017〕1号)废止日期(2018年11月13日)前符合原政策要求,未及时兑现的按原政策继续兑现。
  政策资金的申请时间范围均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关于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推进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若干政策》废止前申请条件的申请时间为2018年1月1日-11月13日。
  申报单位、个人需登录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下载相关通知及表格,并准备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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