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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酒驾无证接高烧孙女 幸遇热心民警全程接送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2-04 17:35: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2月4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周芙蓉)“法律无情”大家是熟知的,但是“法律无情人有情”,也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近日,周村交警在执勤过程中,依法查处了一名酒驾的“爷爷”,而这名“爷爷”是要去幼儿园接发高烧的孙女。周村交警本着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原则,开警车和“爷爷”去幼儿园接上高烧的孙女,并及时送医。

  12月2日下午3许,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丝市街保安街路口例行酒驾检查时,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依法査处,在査处的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孙某身上有很浓的酒精味,随即对其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是4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可是驾驶员孙某却着急地说,幼儿园老师打电话说孙女发高烧,能不能让他先去接孙女回来看病。考虑到发高烧的孩子和酒后的爷爷,民警决定先开警车和爷爷一起去幼儿园接孩子。从幼儿园接上孩子后,又顺路接上孩子的奶奶,最后,把孩子和奶奶送去医院,有奶奶陪孩子就医,民警带孙某去中队接受问询。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没有按规定审验 

  孙某虽然被查酒驾,但是非常感激民警的人性化执法。据孙某交代,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一杯白酒,没想到,下午接到孙女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孙女发高烧,情急之下忘了自己中午喝酒的事,骑上二轮摩托车就着急往幼儿园赶,结果,在路口遇到了执勤的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孙某将被处以罚款1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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