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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给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2-03 09:09:4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2日讯(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张晓东)今天,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补贴资金将于2月6日前发放到位。

  发放人员为2021年1月底在保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包括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同时符合以上两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给其监护人。

  《通知》提出,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已经发放取暖补贴(不包含优惠减免)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区县,按照规定标准补发差额。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的补贴由民政部门组织发放。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保障范围的其他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补贴,由扶贫部门组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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